依据我国法律,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受侵犯。微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侵入用户系统,不断地对用户进行骚扰,已经构成对公民通信自由的侵犯,应当立即停止。
依据我国法律,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受侵犯。微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侵入用户系统,不断地对用户进行骚扰,已经构成对公民通信自由的侵犯,应当立即停止。
从20日起,微软验证用户是否使用正版的两个程序就将发出,一旦用户升级,盗版者将接收到微软最直接明显的提醒:每小时黑屏一次。微软此举引起了使用者的强烈质疑和激烈抵触(《北京晨报》10月20日)。
据称,黑屏只是庞大的“提醒”计划中的一部分,根据微软公布的消息,这些“提醒”措施针对WindowsXP专业版用户,以及办公软件OfficeXP、Office2003和Office2007的用户。一旦被验证为“盗版”,用户的电脑桌面将变为黑色,并出现对话框,提示用户“是盗版软件的受害者”,与此同时,用户的办公软件界面上也将出现“盗版”相关标识。
消息传出后,微软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不同议论。有人认为黑屏是一种执法行为,微软挑战了中国法律;也有人认为微软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垄断,黑屏是滥用了市场主导地位。针对强硬验证措施引发的公众抵触情绪,微软相关负责人曾解释说,哪怕是盗版的消费者其实都不用对验证计划过于紧张,“其实黑屏只是桌面的颜色变黑,不代表电脑会死机”。微软的意思是说,黑屏并不破坏使用者软硬件设施,只是桌面颜色的变化,是可以调整复原的,因此这是一种“善意提醒”。
那么,究竟微软的所谓“提醒”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呢?笔者认为,电脑黑屏及不间断的“提示”,是微软对用户的非法骚扰,是对用户电脑空间的擅自侵入,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是我国明确予以禁止的行为。
首先,用户个人只是盗版软件的使用者,并没有违反法律。即使是国家执法机关也无权对使用者实施执法行为,作为市场经营者的微软公司自然更没有任何形式的执法权。从这个意义上,称黑屏是一种执法行为显然是不恰当的,因为各个方面都不符合执法的特征。
其次,微软的“提醒”行为,包括黑屏在内,并不影响电脑的软硬件功能,不存在以让盗版系统瘫痪的方式强迫更换正版软件,不存在明显的危害后果,因此它也称不上“破坏行为”。
但也应当看到,每小时一次的黑屏和不间断地盗版提示,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用户对电脑的使用,迫使用户不得不花费时间对屏显进行重新设置,这明显属于非法骚扰。如果说在用户软件进行首次更新时,微软验证确认属于盗版软件后发出“善意提醒”,既是必要,也可以理解的话,那么,随后不间断黑屏和盗版提示,已经远远超出了“善意”范围,对于使用者就是一种典型骚扰了。
因为,一方面微软无权擅自侵入用户电脑系统,更无权随意植入骚扰软件;另一方面,盗版用户电脑系统的安全由使用者自己负责,与微软没有任何联系。即使使用盗版软件违法,也应由中国的执法机关来执法,微软的“善意”是没有依据的,也是不受用户欢迎的,相反只会引起用户的强烈反感。
另外,依据我国法律,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受侵犯。微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侵入用户系统,不断地对用户进行骚扰,已经构成对公民通信自由的侵犯,应当立即停止。同时,我国执法机关也有责任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微软所实施的大规模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的行为,不能任由国际垄断企业随心所欲地挑战中国法律,明目张胆地侵犯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