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观念,选好角色
“明升暗降”通常是炒高管的技巧,这种手段类似于查贪官,先把你从自己的“老根据地”里拔出,晋升一级(当然,不消说,肯定是一个位高没权的副职或者闲职),然后派去信得过的自己人查你以前的劣迹。假使你以前“屁股真的不干净”,那么不消多时,老账新账就会和你一起算了;如果以前做事还算仔细,没有给人留下什么把柄,那也没有关系,职场上失去“根据地”就像一个飘零的浮萍。老卜是中社集团CIO兼下属信息公司的总经理,相当于在中社集团既扮演运动员,又扮演裁判的角色。很难想象,老卜在评判自己所领导的信息公司服务质量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政企分开是必然的
我认为,当初CEO华军决定取消信息管理部成立IT公司,是出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考虑,因为在总部管理职能部门养这么多人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负担。但仔细推敲,这种做法并不妥。他不应该取消信息管理部门,而是应该剥离核心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在总部保留信息管理部,由它来负责制定IT战略、政策、流程,整理、受理企业IT需求,可以把提供IT服务、技术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信息公司,这样可以对内和对外提供服务,成为利润中心。如果他们当初这么做的话,也许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也就没有老卜的牢骚了。好在他们经过几年的摸索,终于明白过来了,现在下决心改还不算太晚。其实通常企业发展初期,对IT的需求不是很强劲时,可以把信息管理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保留在总部。
担负企业IT维护和发展的职责。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对IT的需求越来越强劲,越来越多的IT系统支撑着企业的业务。信息管理部职能越来越复杂,人员越来越多,这时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可能就暴露出来了:机构臃肿、管理费用很高、服务质量差、业务部门敢怒而不敢言。这时有必要剥离管理和服务,而在总部保留核心管理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讲,信息管理部是“政府”,IT共享服务中心或者IT服务公司是“企业”。“政府”履行管理的职责,负责制定、发布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考虑如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如何保留客户,如何盈利。如果“企业”服务不好,中社集团的业务部门会同“政府”有权炒它的鱿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