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市场惊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图)
2010-08-3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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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蓝某的摊位上突然出现了一只长相怪异的“狗”,要价5000元。有人看到后回家上网一查,不得了,“怪狗”竟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懒猴。
近日,蓝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朋友送了一只猴子
2010年年初,蓝某一家三口回老家过年。蓝某的儿子刚刚11岁,活泼好动。蓝某事后交代说:“一个朋友挺喜欢我儿子,就送给他一只猴子玩。”
见这只猴子长相奇特,蓝某特地打听了一下,原来这只猴子叫懒猴,“当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怎么喂它都不知道。”
带回金华后,蓝某有一天随手上网查了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懒猴学名蜂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爱吃香蕉。”蓝某接着查下去,“网上有人说,这猴子能卖高价。”
看到这个,蓝某很心动。
老板娘开价5000元
宠物店重新营业后,蓝某把这只懒猴带到了店里。
夹在一大堆宠物狗中,蓝某的懒猴出尽风头。不论是专程来买狗的顾客,还是随便遛遛的人,都会在蓝某的店前驻足观看,人气高涨。
一见“市场反应良好”,蓝某心里暗喜。一旦有人上前询价,蓝某就开始狮子大开口,“这只猴子5000元我才卖。”
以为猴子很快会被人买去,没想到还是看热闹的人多,许多顾客都觉得买只猴子回去养,是个挺不靠谱的事儿。
“你这不是买卖野生动物吗?”一看有人这样质疑,蓝某也很警觉,不再随意对别人开价。
顾客举报,懒猴获救
一天,一位顾客逛到蓝某摊位前,看看长毛的狗,又摸摸短毛的狗,突然指着懒猴问蓝某:“这是什么狗?”蓝某说,这不是狗,是猴子。
“那你这只猴子要卖多少钱?”蓝某觉得有戏,就要价5000元。
顾客找个借口就离开了,回去上网比对后,发现这是只懒猴。该顾客随即向金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举报。
接到报警后,森林警察支队的民警在蓝某摊位上查获了懒猴,移交给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