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7只流浪狗 送走哪只他都舍不得(图)
2010-07-08 17: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评论1条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后续
“刘小猪、谢黄豆……”这些可爱的名字,都是家住成都市中同仁路39号大院的谢先生为自己收养的7只流浪狗取的。
然而,爱狗如命的谢先生不得不在2个月时间里,决定这7只狗狗的去留。
昨天,是《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第7天。为能和自己收养的“狗儿子”们继续生活在一起,谢先生每天都在研究“条例”。然而,不管怎样,都违反了一户限养一只犬的规定。
8年捡狗每月花销3000元
在成都市中同仁路39号大院周围,无人不知谢先生。
与其他民居不同的是,谢
先生的门前特意安装了两道铁栏杆。未靠近铁栏,就听见了许多狗的叫声。
谢先生说:“这么多年,为了不伤到人,狗都被我圈养在家里,里面味道不好,我们就站在外面了嘛。”
谢先生收留的第一只狗,是从几个准备吃狗肉全席的人的打狗棒下救回来的。从那开始,他就到处“捡”狗养。
“狗生病了开销就更大,有时一次就医掉2000多元。”谢一直强调,自己是个文明养狗的人,怕伤人从不敞放,注意清洁卫生,每个月用来清洁狗舍的吸水拖布都要用烂5把。
文明养狗能否放宽限养条件
谢先生也赞成要规范养
狗。《条例》规定每户养一只犬,“每户”的依据是户口簿的规定。
“虽然我们理解条例的规定,但是现在成都市家养两只或以上的家庭十分普遍,都要要被迫放弃家庭里多养的犬只。”谢先生认为,在两个月的缓冲期后,对养狗人应该有个实地的调查了解,证明养狗人真正做到了文明养犬后,能否适当地将限养条件放宽些。
成都市犬业协会一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成都市的犬只收容中心面积有限,像谢先生这样的个人救助行为,也没有足够大的收容能力。新出台的《条例》就是为了逐渐减少一户多养后出现更多的流浪狗,不能因为谢先生的爱心,而破例不遵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