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批复:卖虚拟货币将征缴20%个税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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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当虚拟货币是不是个人财产的争论还在继续的时候,虚拟货币的转让已经开始征税了。

据媒体报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有关“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要求,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不过,目前北京地税局尚未开始对上述行为所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北京市地税局表示,未来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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