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用户一方,从刚开始的高呼反垄断、征收暴利税,到现在最主流的说辞:盗版是不对,但微软不能私力打击,电脑就像是我家,你不能擅自闯入,并砸坏我的其他合法财产。多数人还是希望找到一个方法直接制止微软。
但比喻用于论证往往会有问题。软件是动产,适用于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中所有权转移的前提在于,第三人要在不知该动产为非法转让而取得时,才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简单讲就是不能知赃买赃。可是在中国,买软件时有几个人不知是盗版?我看到过的一个调查是,只有15%的人不知自己买的是盗版。既不是善意取得,也就难说所有权。当然幸亏有那15%的菜鸟,善意不善意也往往只能凭各人空口说白话,如果真上了法庭,还都可以坚称自己是善意取得。不能不说,这里面有着机巧之心。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这样的盛况。曾口口声声“顾客是上帝”的国际大公司,图穷匕首现;而那些前不久刚因盖茨裸捐而把他赞为圣徒的人,又在破口大骂盖茨是某种排泄物。动物凶猛,令人仿佛又看到了人类祖先在东非草原上为了争夺食物,而相互怒吼的场景……
我并不是想在这里进行道德说教。人性本私,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选择性只采用对己方有利的说辞,也是社会生活中无可厚非之事。从某种角度上讲,人类之所以创立了这么多社会制度,也只是为了避免使这种冲突表现得过于恶劣与难看。
其实,如果站在微软的立场上看看,它的举动倒也并非不可理解。虽然微软是强势的,但去打官司依然会需要公关,盗版面如此之大,加之中国的司法还有执行难一说。到头来,它收到的钱未见得会比付出的多。但换到用户的立场,人们的恐慌也完全可以理解,在微软的强势下,盗版的赔款会不会远远超出合情合理的边界?加上还有打官司的边际费用。洞有多深没人知道。
当司法系统难以给人们以信心时,人们往往就会更多地采用丛林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自然不免也就会场面难看一点。
至于黑屏事件以后会怎么发展,我倾向于认为,类似于黑屏这样的手段,微软可能今后还会继续耍。但这其实应该更多地被看作一种营销手段,主要用来吓唬那些菜鸟,在买电脑时,掏出千余元买正版,而非拿5元买盗版。这一点事实上已得到市场证明,各地微软的正版销量都在大增。但超出“善意提醒”的更恶劣更强悍的技术手段,微软却还是不敢用的,因为那样会激起用户的极度愤怒,并对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想一想,现在的机场、铁路、银行等等是多么依赖电脑吧,这是微软所不能承受的,也是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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