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由于“去哪儿”抓取了携程网上的用户点评信息,携程认为该行为造成侵权,曾要求对方删除相关信息,未果。携程于是在今年8月正式提起起诉。
对此,“去哪儿”媒体负责人Karen向记者表示,“‘去哪儿’本来就是一个搜索引擎,一些跟酒店、机票等相关的信息都会自动搜索到。”“去哪儿”认为,第一,“去哪儿”提供的只是用户评论信息的搜索抓取,并非转载,同时抓取的不仅有携程信息,还包括其他商旅网站如艺龙的信息。其次,携程网的服务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表明用户点评的著作权属于携程,携程网也只是拥有用户点评信息的使用权;第三,用户点评信息本身并不构成作品,因此谈不上侵犯著作权。不过,携程公司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选择了沉默。
早在2007年初,携程就曾将“去哪儿”告到工商局,要求“去哪儿”删除“价格比较”的功能。今年6月,携程网向生活信息搜索引擎酷讯网寄发律师函,要求其停止抓取并删除部分来自携程网的信息。
“携程的做法是由于自身产品‘价格排名不具有优势’。”酷讯网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产品数据分析,携程90%以上机票价格由于不具任何优势,在酷讯搜索结果中往往名次相当靠后。而携程不断陷入的侵权官司,也被媒体称作,“旅游预订产业陷入红海竞争,携程网不断以法律手段‘四处御敌’。”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的症结在于,‘去哪儿’有自营的商旅业务,其垂直搜索引擎业务实际上已经与携程的业务构成了冲突,因此,携程才会对其起诉。携程本次起诉虽然目的是打击竞争对手,但同时也给了对方炒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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