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百度在2008年第三季度网页搜索请求市场份额高达73.2%,领先第二名的谷歌超过50个百分点。而与此同时,业界对百度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迫使用户参与其竞价排名的指责却不断,甚至出现了“反百度联盟”,不少中小网站经营者都有共同的经历,一旦拒绝参与竞价排名,重则被“封杀”,轻则其链接只能出现在十页以后,让以流量为生的网站遭到沉重打击。
百度摊上反垄断官司的消息出来后,虽在互联网业界引起了不小震动,但笔者却一点也不诧异,因为当百度引入竞价排名,并将其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主要商业模式时,已经注定原本作为第三方中立平台的搜索引擎——百度,在搜索结果的公正性与商业利益之间难以平衡。或许在百度看来,他们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百度是一个上市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存在的最终价值,但问题在于百度违背了搜索引擎的技术原则,根据其商业利益的需要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许多人认为,百度的做法突破了搜索引擎的道德底线。或正如波普曼在《技术垄断》中所说的,“技术是现代传媒的一个重要属性,媒介技术一方面形塑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也造就了现代传媒帝国的霸权。”这种霸权色彩在搜索界体现得尤为浓烈:从最初的商业新贵变为垄断的寡头。
事实上,百度面临的争议最本质问题是,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搜索引擎,是单纯的数据库,还是纯粹的商业机构,或是需要担负一定社会责任的新媒体?如果把搜索引擎单纯当作网络营销工具,使用人工干预的竞价排名再正常不过,但随着人们越来越依赖互联网信息,搜索引擎的功能在悄然发生变化的同时,也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无论他们自己愿不愿意,搜索引擎无疑已成为或者正在演变成为新媒体,因此,其“客观、公正”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不断诟病百度的商业行为。
在金钱的诱惑前,仅仅依靠商业道德来约束企业,往往是苍白无力的。搜索引擎之困,实质上反映的是我们在互联网管理和立法上的滞后,比如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如何适用于网络环境下?搜索引擎运营商在用户没有购买竞价排名的情况下,不收录用户的网站究竟该如何定性?是否属于强制交易行为? 【更多内容请关注科技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