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方在宣传上大肆突出爱国者的标识,直接使公司正在准备研发的芯片项目搁置。”昨日,“爱国者”商标所有权人北京华旗资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旗”)诉北京海尔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侵犯商标专用权一案开庭,华旗当庭向海尔提出3400万元天价索赔。
华旗称,自己是一家1993年创立于北京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涵盖数码、存储等。“爱国者”商标自1998年起即为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注册类别为第9类“移动硬盘和闪存盘”。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爱国者”已成为高科技领域中知名的民族品牌。
但从2006年开始,华旗陆续被询问是否被海尔收购,是否与海尔合作研发解码芯片。原来市面上出现了一种由海尔研发销售的“爱国者”系列解码芯片,且在对此产品的宣传中大量突出使用“爱国者”标识,使业内人士对此产生了误解。华旗在对芯片的销售进行统计后,按照每片芯片1元的利润,向海尔索赔3400万元。
海尔却认为,他们生产的数字电视解码芯片属于集成电路,是一种元器件,与“爱国者”商标的商品注册类别并非同一类,在商品生产、包装及销售上也从未使用过“爱国者”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