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SH)16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下称 “联通集团”)原则同意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下称“网通集团”),合并预计于2009年1月初生效。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联通集团承继。
今年10月15日,中国联通宣布与中国网通进行合并成立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层面上的合并。而此次宣布的,是联通和网通两大集团公司之间的合并通告。
公告同时指出,网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网通集团(BVI)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通红筹公司”)29.49%的股份,在合并后不会发生变更。两大集团公司的合并不会导致联通红筹公司控制权的改变,亦不影响中国联通在联通红筹公司的控股地位。
对于新高管团队,一位中国联通的内部人士表示最终的领导名单还在确定中,很多部门和职务仍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