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北京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做出批复。批复明确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一把“武器”网上卖5万元
相关调查显示,在互联网上价值达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正与其他虚拟商品一样在流通,并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
腾讯Q币,网易POPO币,盛大公司的点券,魔兽世界游戏币,新浪U币米票,侠义元宝……目前网络上“流通”的虚拟货币不下20种。这些虚拟货币通常用于购买货币发行者(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比如游戏中的道具、服装等,而这些虚拟的钱很多时候也会有真实价值。
“一个玩家把别人的账号买过来,他就可以得到其所有的虚拟资产,受让方也就如虎添翼。”一位网游高手表示,游戏升级需要时间,为了让自己“玩得更爽”,他经常会花钱直接从其他玩家手里购买“武器”。不仅有玩家靠这个挣钱,现在还有网络游戏代练公司,专门帮玩家代练、打怪。
近日更有消息传出,在中国第一的网络游戏《梦幻西游》天津区的“天津卫”服务器中,一位玩家打造出一把“140级加体质无级别的武器”,开价10万元,最终以5万元成交。
虚拟交易税收难以实施
一石激起千层浪。虚拟货币这种“新兴财产”的交易所得,将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强烈冲击着我国的网络游戏以及互联网行业。
互联网分析师吕本富表示,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将难以实施:“目前,在网上进行虚拟交易大多数都是个人行为,在没有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情况下,监管私下交易目前仍有很大难度。”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一位税务专家也表示:“税务税收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就是属地原则。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个人所得税由谁来征就是个问题。若单靠个人报税的方式并不现实,惟一可操作的就是‘企业代扣’方式。”但和现实社会不同,互联网虚拟财产所得以“企业代扣”方式纳税也有很大问题。
某网游公司主管表示:“如果以‘企业代扣’方式来缴税,对网游公司是不公平的。一般网游公司都是通过经销商来发售游戏点卡的,和经销商交易的时候,肯定是要开据发票的,这就意味着带有虚拟货币属性的游戏点卡在销售过程中完全是缴了税的。”
“玩家用这些点卡进行游戏、购买游戏当中虚拟道具、进行二次交易等,游戏公司是难以监察和控制的。游戏玩家的个人行为怎么能转嫁给企业?”该主管无奈地说。虽然市场交易缴税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但在难以监管的互联网环境中,虚拟交易税收成了一个难题。
法律法规亟须完善
对“虚拟货币”征税虽已得到国家的认可,但在目前许多虚拟物品和货币交易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制度监管方面的漏洞,亟须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虚拟物品和货币的交易。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认为,个人通过网络交易虚拟货币往往具有额度小、地理距离远、征税成本高、难以计量等问题,开征个税能否顺利执行尚未可知。而且,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只是解决了网上交易税收问题中的一个小问题。网上交易征税怎么解决,是个需要系统研究解决的大问题,不仅仅是个人所得税问题,还涉及很多税种的管理。
法律界人士认为,从法理角度来看,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先承认虚拟网财归属的合法性,才能对合法财产的交易进行征税。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虚拟网财的交易。在没有专门法律规范,仅比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参考的情况下,直接按照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率20%进行征收,显然有些操之过急。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征税的对象,主要是以真实货币来买卖虚拟货币,其税基仍然是以真实货币计价的资产。但是虚拟货币已经作为一种可以用现实货币计量的无形资产,因此可以将直接在网络中用虚拟货币购买的虚拟物品看作“以物易物”的传统交易。未来是否会通过制定网络的交易规范,来保障网民的无形资产,并在此基础上对虚拟货币交换虚拟物品进行征税,仍有待相应法规的进一步健全。
其次,怎样将虚拟物品交易这一自由市场纳入到政府监管的范畴,可能会遇到一些现有法律体制的阻力。譬如著名的网游“魔兽世界”,网游官方从未认可过用户私下进行的游戏相关虚拟物品交易的可靠性,甚至网站本身也从未进行过完整的交易记录。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等同于官方已经认可虚拟物品交易应受到政府法律的保护。如果政府已经认可了虚拟道具是归网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网民对其拥有自由交易的处置权,那么在相关的网络管理方面,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维护。
为此,法律界人士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着手对虚拟网财流转过程中产生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践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而不能仅仅单一增加税收收入项目。目前需要先行厘清的是统一有关虚拟网财的各种争议,继而制定出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性制度措施。在此基础上,再对通过网络买卖虚拟网财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才能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在互联网上价值达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正与其他虚拟商品一样在流通,并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对虚拟货币这种“新兴财产”的交易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强烈冲击着我国的网络游戏以及互联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