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纳入精神病并非歧视患者

王朝电脑技术·作者佚名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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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为什么把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

陶然: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停止或减少网络使用时出现戒断反应,同时可伴有精神及躯体症状。世界卫生组织有相关规定,凡是精神疾病必须具备两点: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痛苦;社会功能受损。网络成瘾的人都具备这两条。

记者:网络成瘾的人就是“精神病患者”么?

陶然:网络成瘾是一种精神心理疾病,网瘾患者是具备精神科的医疗单位收治的对象。将网络成瘾患者纳入到精神疾病范畴并非对他们歧视,相反却是对网络成瘾者的一个警醒,也是对家长的一个提醒。对于目前“精神疾病”和“精神病”的争论,反映了一些非专业人士在精神心理卫生知识方面的科学知识急待普及。

记者:怎样预防和治疗“网络成瘾”?

陶然:首先,发现后不要恐慌,要及时去医院检查并配合治疗,经系统治疗后,大部分患者能够实现临床治愈,有效率为100%。同时还要提请广大医务工作者注意,网络成瘾与其他精神疾病共病的问题,比如与品行障碍、人格障碍、多动注意力缺陷、对立违抗障碍,在接诊时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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