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2日傍晚,吴乐(化名)正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当他走到西安市碑林区祭台村姑娘村村口时,忽然一男子开着摩托车从他身后冲上来,顺势抢走了他肩上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的黑包,随即飞驰而去。吴乐赶紧到派出所报案。这已是这一地段在该月内发生的第三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目标明确,专抢上下班背着电脑包行色匆忙的打工一族。很快,犯罪嫌疑人叶长林被抓获。据叶长林交代:这段时间每天上下班高峰,他经常骑着摩托车外出,“拎包”后就和在雁塔路附近某电子商城做二手电子器材生意的汪峰联系。
“他一般就要笔记本电脑,每次给他,他从不拒绝,就是收的价压得低点。据我所知还有其他同道常和他联系。”叶长林说。
在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某电子商城,汪峰算是生意比较“火”的摊主,他的一个经营“诀窍”是在网上售货,网上出货量比他在柜台卖的还多。
汪峰几年前从新疆塔城来到西安做旧货生意,“刚开始做生意时,由于我是外地人,关系少,有时从网上淘些旧货加价转手在摊上卖,渐渐地我发现网上提供二手货交易信息的网站很多,供求量也越来越大,一些价格低廉的电子类产品往往很好出手。”据汪峰供述,他收购的笔记本电脑最高也不会超过2000元,转手加点钱就能在网上售出。
据调查,从今年4月份以来,汪锋通过各种方式低价收购笔记本电脑,同时通过网上QQ、网络聊天室等网络平台寻找买主。两边谈好价钱后,就通过网络或电话联系安排出售,如在西安则采取直接见面交货收款;如在外地就采取邮政送货电汇收款方式。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汪锋通过上述方式,先后收购并陆续通过网上销售的被盗笔记本电脑多达17台,共得赃款2.5万余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曹轩玉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院已批捕了几起通过网络销赃的案件。网上销赃是一个应当引起关注的现象,隐蔽性强、"安全系数高",危害大,像汪峰这样,如果不是供货人落网,我们也发现不了他。”
记者随即到西安雁塔路的几个电子市场走访,询问几个经营二手旧货的摊主,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承认确有在网上“钓”货,又通过网络卖货的情况。在一家电子卖场门口,记者碰到了一名在附近某大学上学的女学生。据她说,不少同学都有在网上买二手货的习惯,也有把自己不想用的电子产品通过网络售出的习惯。记者追问:“如果价格很低,你会不会想到是来路不明的赃物?”“买东西时不会想那么多,只要实惠,合自己需要就行。”
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表示:“如果更多的人学会了像汪峰这样利用网络,这将像是一个被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如果不加强监管,此类犯罪就将泛滥。”
检察官说法
该案通过QQ聊天等网络形式进行销赃的动态值得高度重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让监管失位。对那些有网上发布供求交易内容的网站,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网站的管理者在受理发布供货信息前,应该要求发布人提供货品正当来源的有关证明;而对于QQ聊天等网络交流形式的监管,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对策。此外,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低价产品时,也应该多一些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能只因为图便宜而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的“市场”。
【更多内容请关注科技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