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律师团作3点驳斥周成宇称证据“有条件属实”
华硕七大证据
11月19日,某网站发出华硕首度披露黄静事件七大原始证据,这些原始证据包括:销售口述黄静购机过程、华硕与周成宇沟通实录、黄静电话讲述公关计划录音、黄静讲述公关计划第一阶段、华硕与黄静沟通打款退机电话录音、购机发票截图、购机保修单截图。
正对华硕19日在某网站首次披露黄静事件七大原始证据,黄静昨天在天涯以“我是黄静”的ID,针对华硕19日披露的七大原始证据作出回应,黄静律师团也对七大原始证据进行了3点驳斥。
【黄静】华硕信息自相矛盾
昨天,黄静在天涯以自己的名义发帖称,华硕公司欺诈、诬告消费者黄静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之后,华硕公司不仅不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反而态度强硬蛮横,先后向媒体发布“黄静不是女大学生”、“黄静自备CPU前往华硕维修站更换”、“CPU更换之前已遭调包”等大量自相矛盾的不实信息。华硕公司充分暴露出不讲诚信、不负责任、蛮横冷漠甚至采用极端手段对待客户的种种丑恶行为。
【律师团】华硕描述不符事实
针对华硕披露黄静事件七大原始证据,黄静律师团表示,华硕销售商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存在诸多自相矛盾之处。律师团对华硕的七大原始证据进行了3点驳斥。
一、该机在第一次检测时有无硬件质量故障?
二、华硕11月3日公布的四点声明当中称“用户自备CPU更换”,此次更改为新人公司销售人员陈述“CPU不稳定,需要更换CPU,而且当天无法更换,维修站没有2.0及以上的CPU,我们可以提供备用CPU,等华硕有了2.0以上的CPU,改天更换回来。我把上述事实转告客户”,此段陈述存在诸多矛盾疑点。
三、既然是新人公司提供的CPU,华硕为何要以升级名义更换并承诺保修。
【周成宇】华硕证据“断章取义”
昨天,本报记者连线了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周成宇称,华硕提供的原始证据都是属实的,但这样的属实是有条件的,他们是在断章取义的基础上,混淆视听。
周成宇说:“华硕的这些证据根本无法证明什么,如果他们的证据是有力的,那么黄静就不会被放出来了。你不觉得他们的证据让人看得一头雾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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