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税总局的网站上挂出其给北京市地税局的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月10日,北京市地税局首次透露了倒卖虚拟货币征收个税的细则,并表示,即日起接受申报并征收。
据了解,纳税人可以按“次”交易申报,也可积累到一个月汇总申报,但半个多月过去,依然没有出现主动申报此类个税者。
昨天(11月27日)上午,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虚拟货币征收个税目前没有监管措施,今后也不会有监管细则出台。而针对目前无人申报这一现象,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虚拟货币交易个税和普通的个税一样,需要收益者自行申报。一旦发现漏税现象,将给予一定的惩罚。
一项调查显示,2007年中国虚拟货币市场交易额达4亿元左右,并且每年以10%至20%的速度增长。 【更多内容请关注科技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