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粪便不捡 最少罚50元[重庆](图)
2009-04-01 10:10
重庆时报 评论0条
市民带着宠物狗在小区里游玩本报讯 洗车场占用人行道洗车,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将处以500元~5000元不等的罚款。可究竟该罚款500元还是5000元,条例并未详细说明。即日起,《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将对相关违规情况和罚金进行量化,保障执法公正。
占道洗车按面积罚款
《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维护、装饰场所。违者将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组织代为拆除,并对违反该条规定的洗车场按照占道平方米数进行罚款。
据市市政委负责人介绍,之前的《条例》规定,占道洗车如限期没有进行整改将处以500元~5000元罚款,但哪种情况应该罚500元,哪种情况该罚5000元,没有量化标准。《细则》对处罚金额进行了量化,避免了城市监察管理人员“酌情处理”。
宠物粪便不捡 罚50~100元
《细则》四十四条规定: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不予立即清除的,处以50至100元罚款。
市市政委表示,执法人员在公共场所发现宠物排泄粪便,还是会让饲养人清除,多以劝导、教育为主。对拒绝清理粪便的市民,才会给予处罚。
免费公厕范围划定
《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工业区、旅游景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公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宾(旅)馆以及大中型餐厅、商场、集贸市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区等,须按照规划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厕所,对公众免费开放使用。对该范围内没有免费开放的厕所的,责令改正。如未改正,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如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张建说,曾经听说我市在人流密集区和公共场合建设了不少的免费公厕,实际上市民却没有享受到免费。据市市政委负责人表示,主城曾经规划的免费公厕,因费用跟不上,又恢复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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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将现场打印“罚单”
本报讯(记者 董茜)城管执法时处罚违规行为是否有法可依等问题,一直受到市民关注。据市市政委透露,目前市市政委正在搭建“数字化市政执法管理系统”,并将给城管配备“执法通”。系统搭建完毕后,将建立全市城管人员信息档案,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城管查处违规行为后,可通过“执法通”现场打印处罚单据,避免处罚不合理和乱开罚单现象。
“执法通像一部可以拍照摄像的智能手机。”据市市政委负责人介绍,城管执法要现场取证,取证后的图像等资料将传送到设立在市市政委内的“数字化市政执法管理系统”中,系统将自动对该行为是否违规,违反哪些条例,应受到多少金额的处罚等情况自动回复到“执法通”上,现场打印出“城管执法违章罚款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