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网内网间突破差价藩篱 贯彻就低不就高原则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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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推出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

以往,不同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短消息资费采取了差异定价的模式。2005年1月,小灵通用户实现了跟当时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用户之间的短信互通。以北京为例,当时小灵通发给中国移动手机的资费为0.08元/条,移动发给小灵通用户为0.15元/条。同时,移动内部不同品牌之间互发短信也存在着价格差异。

不过,本《通知》将全面叫停这一做法。《通知》称取消短消息网内网间的差别定价是为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信市场公平公正、有效有序地竞争。自2009年1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用目前已存在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来发展新用户。

该《通知》同时还考虑了若有困难不能按时实现的情况,据悉,在2009年1月15日前,运营商的短消息业务将实现网内网间统一定价,确有困难暂不能实现统一定价的运营商要提出妥善可行的处理方案,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方案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尽管《通知》还没有给出统一定价的参考价格,但是,却提出了对现有的涉及短消息网内网间差别定价资费清理时,要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这与当时国内漫游的资费调整原则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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