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狗(图)
2009-03-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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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狗很可爱,但有的狗则很凶残新快报3月20日报道曾引起无数争议的养狗问题,将有新的法律依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简《条例》)近日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与旧的养犬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条例》对许多悬而未决的争议焦点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条例》严格规定每户限养犬一只,母犬繁殖幼犬的,幼犬必须在三个月内处理。无法自行处置的,需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规定
遛狗要挂牌犬绳定长度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需“(一)用犬绳牵领犬只;(二)为犬只佩戴犬牌;(三)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四)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五)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其中犬绳牵领有明确规定,体重不满20公斤的需长度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超过20公斤的需使用1.5米以下犬绳并佩戴口嚼或口罩,由成年人牵领。
城管执法部门在公共场所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公安机关有权其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拒领弃犬者最高罚两千
今年3月份,广州曾出现一起虐狗事件,海珠区某居民楼内,一名老伯在自家阳台用棍子虐打小狗,此举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强烈抗议。事主声称自己打狗是因为“狗不听话”,作为主人他“有这个权利”。
《条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条例》还规定,虐待犬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拒不领回遗弃犬只或者拒不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的,每只犬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犬只如扰民居委有责任
近年来,养犬扰民事件不断,许多市民都将问题投诉到物管、居委会、业委会等单位,问题不能解决时甚至迁怒于这些部门。
《条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居民的举报、投诉;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
另外,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内有关养犬事项制定公约,并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本巨著区内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疑惑
“危险犬”如何界定?
“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但怎样的犬只算危险犬,很多市民都不明白,《条例》中也未出现相关解释。
两类区域怎样划分?
《条例》中出现了“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两个名称。《条例》规定,“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行政街辖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一般管理区;镇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严格管理区。”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许多小区业主提出疑问:“我们的小区算不算严格管理区?”而事实上,这个问题仍待有关政府部门划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称呼确实是《条例》出台后的一个新提法,一般来说,属于市区、老城区的行政街道范围应该是严格管理区,但是一些在镇辖区内人口集中、众多的大型社区(如番禺区的一些楼盘)究竟属于哪一类,这需要政府来界定。
公安监管警力不够?
“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条例》。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执行《条例》的主体部门,负责《养犬登记证》、犬牌、犬只电子身份标识的印制或设置,对违规养犬的行为做出监管和处罚。
《条例》如何执行?记者昨日咨询了多位警界人士。他们均表示执行的难度较大:首先,广州警力本来便相对紧缺,治安工作压力大,公安机关难以安排足够的警力对犬只进行巡查监管;其次,广州市不具备独立立法的资格,尽管《条例》出台,但这并不能成为公安机关执法的依据。
反应
物管今后工作更好做
南国奥园居委会孔主任说,以后出现养狗引发的问题,《条例》将是他们工作的一个依据。
祈福新邨养犬者一直有很多,祈福医院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下半年该小区被狗咬伤业主达165人次。该小区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曾多次在公共区域张贴文明养狗告示,但是执行力不够,“有些地方规定狗不得进入,但是业主强行要进,我们也没办法。”《条例》出台后,管理处将会出台更详尽的养犬公约送到业主们手中。
华南碧桂园南村板块管理员则表示,他们以前每隔两三个月就会出一份文明养犬的通知给业主,但是执行起来很难,“接到投诉无法可依,沟通起来又难。”该管理员表示,《条例》出台后,他们也会出台更详细的文明公约。
市民
处罚还可更严厉
南国奥园的刘阿姨告诉记者,她时常在小区里看到有人遛一只大狗,“他就用一条很细的绳子拴着狗,狗在前面狂奔,主人在后面追着。那么细的绳子怎么能栓得住大狗呢?”她表示很担心那只狗挣脱绳子,咬到自己,刘阿姨说虽然《条例》规定了主人要牵着狗,但是很多人用的绳子很不安全,她建议应该规定用铁链子拴着,尤其是对一些大型的狗。
“太轻了,就是一顿饭的钱,根本不管用。”业主吴小姐称狗主人不牵着狗且拒不改正的才罚款50到200元,太少了,她说一般养狗的人都是比较有钱的,50元对他们来说并不会心痛,起不到什么警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