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双眼遭挖两个月后被实施安乐死(图)
2009-03-12 09:41
信息时报 评论3条
受伤小狗被实施安乐死
这只小狗被人摧残得面目全非,失去双眼又有流浪小动物遭虐待!近日,记者在论坛上看到,一只流浪狗被残忍虐待后由于受伤太重,最后被迫实施安乐死。帖子在论坛上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网友们除了声讨和人肉搜索虐狗者之外,更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快《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另外,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叶国谦也在此次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要求加快《动物保护法》立法。
受虐小狗被迫“安乐死”
近日,在论坛上一篇标题为《惨绝人寰!可怜小狗被活挖双眼》的帖子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记者浏览该帖看到,该帖作者ID为“蝴蝶不飞”,该帖的发帖时间是3月9日晚10点多。
据这一篇关于“佛山盐部雅居乐附近一只流浪狗被严重虐待”的帖子内容介绍,3月1日,一名叫“雪姨”的热心市民在途经盐部雅居乐小区的时候,发现一只满身伤痕的黑色流浪狗。随后,雪姨通过努力,在3月2日把受伤的流浪狗带到南海的宠物诊所接受治疗,“看见它的伤势,义工和医生都流下泪来。”虽然医护人员和热心市民对该流浪狗都悉心照顾,不过依然不能阻止其伤势的恶化。据发帖者介绍,该流浪狗已于3月9日被实施安乐死。
网友号召“人肉”施虐者
帖子在3月9日晚发出后,在社区内立即引起广泛关注。截至昨日下午6点,该帖的浏览量已经接近10万,另外有500名网友发表了回复。记者浏览网友们的回复看到,几乎所有网友都对虐狗者口诛笔伐,要“人肉”虐狗者。
“看了一半照片,实在看不下去了,不知道虐狗者出于什么原因要这样虐待一只流浪狗,但我可以肯定虐狗者肯定是心理变态的。”一匿名网友留言说。“我知道在国外曾出现过‘极端保护动物组织’,就是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很多变态的人和他们废话根本没用,得一次两次的治他们,直到把他们打怕了才成。”一网友留言声称要报复虐狗者。不过,也有网友对虐狗者的行为提出疑问,“实在想不出一个理由能让一个正常人干出这种事,我宁愿相信虐狗者是名精神病患者,也不愿意相信他是故意虐狗的。”网友阿芳留言说。
除了声讨虐狗者之外,更有网友提出要对虐狗者进行人肉搜索。“虽然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制裁虐待小动物的人,但是把其个人资料等‘人肉’出来,公布在网上,自然会有热心网友去‘教训’他了。”网友“冒牌ya”留言说。
立法研究项目已经启动
“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动物保护条例,即使找到虐狗者,也只能对其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要真正制止虐待动物的行为,只有建立相关的保护动物条例。”有网友认为,只有立法了才能保护动物不被虐待。另外,也有网友指出,中国《动物保护法》研究项目在去年12月就启动了,“希望这个中心能尽快立法保护动物,保护法越迟出台,就可能有越多的动物受到虐待。”
据了解,2008年12月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研究项目启动仪式在西安举行,同时,我国首个动物保护法研究机构—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也在西安正式挂牌成立。
新闻链接
香港代表望加快动物保护立法
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叶国谦在此次人大会议上呼吁,应加快《动物保护法》的立法。
叶国谦认为,我国虽然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未有更全面保护动物的《动物保护法》。我国法律对动物的保护,目前只限于野生动物的范畴,对於非野生动物,如实验动物、宠物、表演动物、展览动物、竞技动物等都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保护。这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仍有差距。近年民间已自发性地出现动物保护组织,但因缺乏政府的扶持,这些组织的规模不大,未能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功能。
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起草及审议《保护动物法》。同时,应鼓励有条件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化大都市,首先在保障动物福利方面做出示范,在社区增设宠物公园、宠物厕所等社区设施。还应明文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界的传染病向人类扩散,防止各地诱捕、偷窃宠物猫狗和流浪猫狗流入食品市场,并取缔公开屠宰动物的行为。而且,加强对各地动物园、马戏团的管理和宣传教育,提倡文明善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