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CCOOLER”)涉嫌侵犯扎尔曼技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ZALMAN”)专利权事宜,自2006年底ZALMAN先后向深圳市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一审法院先后做出17项判决,认定PCCOOLER侵犯了ZALMAN专利权。随后,PCCOOLER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PCCOOLER侵犯ZALMAN专利权,判令PCCOOLER停止侵害专利权,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侵权产品、半成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和专用制具,赔偿ZALMAN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审计费共计人民币1,175,421元。
案件生效后,PCCOOLER并没有按照判决书履行有关义务。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ZALMAN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生效判决。目前,PCCOOLER已经赔偿ZALMAN人民币800,000元,销毁了查封的侵权产品和模具,书面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实施侵权行为。
2008年初,PCCOOLER以获得台湾郭清松先生授权为由,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ZALMAN的中国合资工厂深圳市思民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5项专利侵权诉讼。ZALMAN遂提起宣告郭清松99218347.2专利无效的请求,2008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2266号无效审查决定书,宣告99218347.2专利权全部无效。2008年11月初,PCCOOLER撤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部5项侵权诉讼。
ZALMAN历来追求创新、崇尚科技,希望通过自身的研发带给消费者更多高科技的产品。同时,也尊重知识产权,对于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的侵权行为,ZALMAN将依法予以打击,以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深圳中院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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