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城市”成为近几年令人瞩目的新兴事物。我们在大谈“无线城市”商业模式的时候,有必要审视一下现如今对“无线城市”模式的分类,以及进一步思索划分标准的内在问题:“无线城市”的主流分类模式是否值得商榷。
“无线城市”存在划分标准多元化的弊端
现在的主流观点是,“无线城市”运营模式分为四类,存在划分标准多元化弊端,具体如下:第一类(ISP模式)和第三类(政府独营模式),主要是按照“无线城市”投资方式进行的划分。其间,有一个标准是“谁来运营”,是ISP运营“无线城市”?还是政府运营“无线城市”?第二类(广告模式),实际上的划分标准是“无线城市”如何盈利,如何提供接入服务?但是,广告只是众多盈利方式之一,以此作为划分标准,独立成为一种模式,道理有点牵强。第四类(合作社模式),这是平等、松散的无线接入联盟的方式,并不属于“无线城市”的概念范畴。“无线城市”是以政府主导,以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消除数字鸿沟,提高城市竞争力为目标,并不是简单地在城市里面搭建无线网络。在实践中,并没有哪一个城市按照第四类(合作社模式)进行“无线城市”建设。
综上所述,现在主流的“无线城市”划分模式实际上违背了划分标准的同一性原则,犯了划分标准多元化的错误。
剖析“无线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的五大模式
综合而言,一个完整的“无线城市”商业模式=“所有权、建设、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即一个完整的“无线城市”商业模式包括两部分:“无线城市”的“所有权、建设、运营”模式和“无线城市”的“盈利”模式。
首先对“无线城市”的“所有权”、“建设”、“运营”这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划分,“无线城市”的模式主要分为五类。
第一类模式:政府独自投资建网运营(官办官营)。政府负责无线网络的投资、建设、维护和运营,部分服务免费提供使用,部分网络容量出租。以美国德克萨斯州的Corpus Christi 市为例,Corpus Christi 市投资710 万美元建设“无线城市”,每年维护费用为50 万美元。市政府将网络容量的40%用于市政服务的自动化服务,将网络容量的60%出租给ISP。
第二类:政府和运营商共同投资,运营商建网运营(官民合办)。由政府和运营商共同出资建设,共同拥有,日常运营管理由电信运营商进行。
上海嘉定网络由中电华通公司建设,政府承诺建成后购买部分资产并授予承建商独家运营权。嘉定区将采取“上游付费”的运营模式,即由上游的广告商付费,而使用无线网络的用户则不用支付网络服务费,只是在接入网络时自动打开一个广告网页。在全面推广之后,付费模式将会有不同的选择,比如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享受比免费用户更高的带宽。但对于免费用户来说,始终有一条基本保障,即无线网络的带宽不会低于512k。
第三类:政府投资,委托电信运营商建网运营(官办民营)。政府进行主导和监督,进行投资,拥有所有权,由运营商负责投资建设和运维。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一家或多家运营商建设“无线城市”,投资方在建成后的一段时期内拥有该项目的经营权,政府对运营商提供的业务和资费进行监管。
香港特区政府2007年预算2.1亿港元建设WiFi网络 2008年3月公众WiFi热点总数达到6400多个预计2009年年中增至8000个。其中,2008年3月30日,“香港政府WiFi通”正式开通由电讯盈科负责运营,首批35个WiFi热点正式投入使用,可以免费上政府网站和公共事业网站等。网络通禁止浏览成人网站、赌马网站和游戏网站也不能使用MSN、ICQ等聊天工具。
第四类:政府牵头,BOT(建设—经营—转移)模式。台北的“无线城市”建设于2004年9月开工,2006年9月正式实施。该项目完成采用BOT模式( “建设-经营-转移”),即先期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企业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许诺投资方在建成后的一段时期内拥有该项目的经营权,到期后再由当地行政部门收回管理经营。
由统一安源公司拿下了“无线台北”9 年的专营权。行政部门初期只需要支付不到九百万新台币的规划咨询费用,其他约30 多亿新台币的网络建设费用主要由安源信息公司负责投入或垫付。统一安源公司在建成后的9 年时间内还需每年向台北市行政部门缴纳约占营业额1%-3%的管理费。据测算,9 年缴费总额将高达新台币6.2 亿元。
第五类:运营商独立投资建网运营(民办民营)。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政府只是提供极少数的启动资金(或者不提供任何资金),完全由电信运营商投资建设、运营网络。
美国费城由运营商提供资金并进行建设,费城市政府仅是免费提供安置无线发射天线的路灯等公共设施,政府对网络没有太多的话语权。此外,无线网络架设完成后仅是在一些公共场所可以实现完全的免费上网,而在这些地区之外通过无线上网则需要交约20美元/月的使用费用。采用此种模式的原因有二:第一,当时费城市政府不愿承担无线网络建设的大笔资金;第二,由于是最早建设的城市级无线网络,网络的承建商没有任何成功的模式可循,面临的风险较大,需要政府在网络运营上有一定的妥协。
此外,广州采用“政府投入、购买服务;企业参与、建设投资”模式建设运营。广州市政府不投资,政府投入不到5%。由广州市政府向广州公司购买服务,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目前广州市已经完成的2000多个热点建设由广州电信来完成,广州移动今年下半年也开始参与广州大学城无线宽带的建设。
综上五类“无线城市”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政府独立建网运营(官办官营)已经被否定。政府牵头的BOT(建设—经营—转移)模式也非常少见。一般而言,“无线城市”的建设者同时也是运营者。总的来说,现在的“无线城市”主要采用“政府指导(或许有一定的投资)+运营商投资建设与运营”方式。
增值业务能否成为收入新来源?
盈利模式关注的是两方面问题,第一方面是有哪些收入来源;第二方面是各种收入来源的比重。这两者构成了盈利模式的主要框架。现阶段,“无线城市”的日常运营管理收入主要有以下来源:第一,政府财政支付;第二,广告收益;第三,用户的接入收费;第四,增值应用。针对不同的客户,增值应用主要分为政府应用、企业应用和个人应用。“无线城市”盈利模式就是这四种收入来源的不同种类、不同比重的组合。
现在“无线城市”的盈利困境在于,这四种收入来源构成的总收入,无法支撑“无线城市”的日常运营。政府财政支付已经是最没有价值的收入来源。纯粹的广告模式已被实践证明不可行。向用户收取接入费,导致用户数量锐减,接入费收入有限,用户数量锐减又引发广告收入大幅度降低。有人寄望于“无线城市”的增值业务,但还没看到成功的基于“无线城市”的增值业务能够成为重要收入来源。
“无线城市”虽然遇到了发展困境,但是,对信息化不懈追求的动力,一定会推动“无线城市”向前发展,丰富的实践活动一定会产生丰富多彩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