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新规:每户限养一犬[广州](图)
2008-07-3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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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小狗跟在主人背后散步。新的养犬条例规定,它的主人一家只能养它一只狗。本报记者谭伟山见习记者梁炜培实习生张度摄
“变法”
◎广州居民每户只能养狗一只,第一年需交纳700元管理费,以后每年300元,导盲犬、扶助犬等可获减免;
◎所有领牌狗都将有电子身份标识;
◎不再以犬只体积大小作为危险犬判断依据,改从品种体型等多方面综合考量;
◎禁止土葬犬只;
◎流浪犬允许个人领养;
◎未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可责令三天补办,并对单位每犬处以5000元、个人每犬2000元罚款。
本报讯昨天《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送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草案提出广州养狗新规即每户限养一犬,第一年收取管理费700元,此后每年300元。
据了解,截至2006年全市依法注册犬只仅842只,但从抽样数据看,目前广州犬只已超10万数量,无证养犬问题非常突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古穗成介绍,此次送审的《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做出许多调整,将原先规定的以犬只身高体长作为限定养犬的标准废除,参考香港等地管理经验,从犬只种类习性、体貌特征、训练程度等方面加以考量,确定其危害性。具体标准将由公安会同畜牧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透露,根据广州城市实际生活水平、其他城市收费标准和公众建议,拟将犬只年度管理费定为第一年700元,此后每年300元。将原先养犬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区划取消,提议在行政街辖区内实行养犬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而在建制镇辖区内实行犬只强制免疫。
《草案》还提出无证养犬、违法携带犬只外出的处罚主体仍是公安机关,但城管执法部门发现后,可当场制止应先制止。古穗成介绍,前期调研中发现广州部分出现土葬犬只尸体的状况,在送审新规中已建议增加禁止土葬犬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