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大地上最“IN”的一个词当属“山寨”。从“山寨”手机到“山寨”店铺、“山寨”网站、“山寨”明星乃至“山寨”《百家讲坛》、“山寨”春晚……一时间“山寨”好似时代文化,挑战权威,反抗垄断,在暧昧和违法的灰色地带游走。一样事物能迅速串红必有其理由,“山寨”文化的流行,有时代发展必然性藏身其中,以草根对抗权威,以大众对抗精英,是其闪光点所在,但在“山寨”大旗下,也隐藏着创新力贫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以及流氓无产阶级文化的暗影。
“山寨货”买起来便宜用起来贵
今天你“山寨”了吗?已经成为时下最流行的问候语,身边的朋友也有大多数都是山寨一族。在地铁上,你会听见无数的山寨手机劣质噪音;在超市,你还会看见山寨饼干例如“敖利敖”等;出去玩,你会见到人们手里拿的台湾芯片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出的“酷似SONY T系列”的COOLT20;而甚至在马路上走,你都会看见山寨熊猫出没在人群中。
笔者曾经反问自己,全民已经皆山寨,独善其身可否乎?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有许多选择山寨的用户是“明知故犯”,他们抵挡不住“山寨”的诱惑,原因很简单,就是它具有价格优势。在08年10月9日长江日报的一篇题目为《勿贪“山寨机”便宜 投诉占比三分之二》的文章中指出,某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共收到手机质量投诉300多起,其中200多起属于“山寨机”。 业内人士提醒,“山寨机”存在两大缺陷:产品质量没保障;售后服务跟不上。“山寨机”多由小厂拼装而成,没有固定的维修中心,出现问题通常只能找经销商,而销售“山寨机”的经销商多为小门店,很难对消费者负责。不少“山寨机”因为维修无门,成为短命的电子垃圾。
山寨机火了,山寨网站来了
从最初的山寨产品到现今的山寨文化,可谓势不可挡、遍地开花。然而,至于其是否能结果、结什么果,令人怀疑。而现今山寨网站更呈泛滥之势,其欺骗普通民众所给被冒仿厂商及被骗客户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则更令人担忧。因为普通山寨产品的使用者实际上具有很大的主动采购性,但“山寨网站”则以视觉效果的全面效仿让到访的客户信以为真,比如山寨的“**银行”,则会使客户信以为真,而泄露出真实的身份、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对消费者产生了重大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损害。
如今,这种山寨版的公共网站已在国家执法部门的大力打击下越来越少,但是更为凶猛的是,山寨网站已转战“行业厂商类型的公司网站”,此块“行业市场”对山寨网站的发起者有着更大的操作空间,以下举例说明:行业出身相近,欺骗性更强
案例:威速(V2)科技(http://www.v2tech.com/),是目前中国第一家网络视频会议产品的厂商,其产品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亚太地区都拥有市场占有率的第一位置,在相关搜索引擎中的自然搜索排名中也非常靠前。但就这样一个不为大众所熟知的一个行业领域,从几年前就一直遭遇“山寨版公司网站”的侵扰。据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其行业内的一家竞争厂商这几年一直以与网站域名及其类似的域名进行注册“山寨版威速(V2)科技”(www.v2tech.net)公司,该竞争对手从域名、产品描述、经营领域等角度都模仿威速(V2)科技公司,在视觉形象上全面效仿,但和威速(V2)科技公司网站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的联系方式不同。这一行为虽然很少客户上当,但威速(V2)科技还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对一些信以为真的客户进行解释。由此类型的案例可以看出,山寨公司网站的模仿对象多是在该行业领域内的知名企业,而拙劣的效仿者多为该行业内的一些不知名且不注重自身品牌建设的投机取巧的2、3流厂商。
法律边界模糊,山寨成本低廉
虽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山寨网站”的定义中有明确的规定:“(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山寨企业往往因为其效仿行为的成本过低(仅每年百元左右的域名使用费用),而被侵权企业的维权成本过高,导致被侵权的企业一般不去追究“山寨网站”的侵权行为。不过很多被侵权企业也表示,不放弃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写在最后:非诚勿扰,远离山寨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所谓“山寨文化”其实质是盗版文化,是以侵害相关利益者权益为代价的投机行为。如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所说,如果全社会对“山寨”过于宽容,社会将成为“山寨文化”生长繁荣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更加难以生长。
质量和品牌是产品的灵魂,让国人不要忘记,我们需要的是创新和超越,而非低劣的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