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通用户诉工信部被驳回 不符合起诉条件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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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作出的“小灵通在2011年底清频退网”的决定,北京一位小灵通用户对工信部提起法律诉讼。昨日,该用户收到法院寄来的裁定书,法院称此案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不予受理。

对工信部提起诉讼的小灵通用户是已59岁的时玉琛先生。昨日,时玉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2月24日,他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了起诉状。他起诉中称,他是多年的小灵通用户,今年1月9日,工信部向相关单位下发通知称,1900-1920MHz频段

(小灵通)将在2011年底清频退网。时玉琛认为,工信部作出的上述行政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侵犯了小灵通用户的财产使用权。此外,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涉及公众利益、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听证。工信部在发文取消小灵通之前,不但未能事先告知用户,且没有召开听证会,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行为。

时玉琛称,为维护其本人和消费者权益,他请求法院,确认工信部发出的关于。

“1900-1920MHz频段2011年底前清频退网”的文件违法,并撤销这一文件。

一直关注小灵通退市问题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在得知时玉琛诉工信部一案被法院驳回后,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法院在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书中,并未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和事实根据,“这是一个典型的行政诉讼案,法院完全应该受理。”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日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转网后小灵通将退出历史舞台,在小灵通退市过程中,如果7000万用户转网的资费发生变化,建议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考虑小灵通用户的利益。(文/钟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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