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发送垃圾短信后表示,要在31省市全面部署彻查垃圾短信,强化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但也有一些用户和媒体质疑,运营商口头说要彻查垃圾短信已经不是第一次,但垃圾短信却愈演愈烈。事实证明,真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国家要对信息安全鉴别做出清晰的界定,要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斩断灰色利益链。
个人信息安全成“漏洞”
个人信息泄露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话题,今年央视“3.15”晚会更是将此问题推向舆论高潮。实际上,去年3.15晚会央视就曝光了“垃圾短信”,一年过去了,人们的手机仍在不断收到各种垃圾短信,如中奖消息、销售广告、声讯电话号码……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垃圾短信,与以往相比技术更加“先进”,骚扰更加精准,做法更加公开,谋利更加疯狂。
从屡禁不绝的垃圾短信,到电话营销骗术,再到网上银行大额资金失窃,这些都与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直接相关。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08年所作的一项公众社会调查显示,有88.8%的人表示自己有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扰的经历,其中垃圾短信、电话骚扰、垃圾邮件被视为三大“罪魁”。
过去一年,全国有21个省份都发生了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情况,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开通了网上银行。后来据警方调查,这些人网上银行的资料被网络黑客盗窃,被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在网上出售——1G仅售400元。据报道,网上出售个人银行资料不仅“遍地开花”,而且身份证、电话号码、地址等个人信息也随意叫卖。
“代表”直呼保护隐私权
个人信息的泄露,给了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安全“漏洞”进行非法活动的机会。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通信业或者其他行业的代表、委员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对利用通讯信息实施诈骗的监管力度,加强手机实名制工作的推进。陈旭说,上海市公安局2008年的数据显示,利用手机信息实施诈骗的案件有987件,涉案金额2000万余元。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受理有关手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的案件74000多件,涉案手机号码43000多个。通过手机实施诈骗的案件比2007年上升了81.1%,以手机为实施诈骗通讯工具的数量比2007年上升了166%。
针对垃圾短信、人肉搜索等现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希望加快网络立法来规范网络行为。廖仁斌建议,将网络立法问题尽早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在一些基本法中补充有关网络内容的规定。
斩断灰色链条“多管齐下”
个人信息被出卖,皆因各方经济利益使然。斩断灰色利益链,立法保护必不可少,相关运营商应加强自我管理,用户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法律上讲,侵犯个人信息资料安全及隐私、滥发垃圾短信,这是一种典型的民事侵权。但长期以来,由于这种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一般不大,在相关法律缺失、监管不力的情形下,消费者维权不易,甚至有些得不偿失。结果不仅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更导致垃圾短信满天飞。
中国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称,首先要健全法制,其实我们现在法规中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有关人员是故意而为之。其次,要加强诚信建设,经营者一定要讲诚信,正确处理和消费者的关系,未经消费者的许可,决不可以把这些信息用于谋取利益。
对于短信群发,也不应简单取缔,关键还是加强监管、有效规范。因为短信群发在技术上讲是个不错的东西,有低成本、快捷等特点,在公益短信的发送中,它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
除此之外,受害于盗用个人信息的人们也应当提高警惕,努力减少个人信息被违法使用的机会。(文/席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