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了,请负担起你作为成年人的责任吧
作者:云梦(9332) 2006-03-19 出自网易社区
对于成年人的概念,不仅仅是体现在年龄上的,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责任心上,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成就了一个人的成熟的心智。
如果说,十六岁就拿身份证了,十八岁也是我们父辈认为养育成人的年龄,是父母从传统观念上认为可以正式卸下对子女养育的担子的年龄。但是,我们的现实是,十六岁的有了身份证的有了公民权利的孩子们却依然活在孩子的梦幻里。十六岁,正读着高中,心安理得的花着父母的钱,为自己未来的前途打着基础。没有谁会认为我已经成年了。
而十八岁以后呢?大部分人依然靠着父母血汗钱的供养,读着他们认为极端无聊的大学,在那个本来该成就未来的社会栋梁的的象牙塔里,喝酒,恋爱,泡吧……没有信念,缺乏忧患意识的活着,活的了无生趣。就在今天,我看到报纸上报道,北大一个03级的博士生跳楼自杀了,而去年,同一栋楼,跳下了两个花一样鲜活的年龄的北大学生。他们成年了吗?
去年刚刚为供家里大学生而累死了一个四川的农民,今年刚刚过去的三月十八日,又累死了一个。那两个任由父亲累死还读着大学的学生成年了吗?还有那个周末卖淫的女教师,也是为了供两个读书的弟弟……后来看大毒撰文,骂那两个男孩冷血,我是何等的感慨啊!是啊,他们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是他们确是自己不但承担不起自己,更承担不起家庭和社会责任的所谓的成年人。更有一帮所谓的“傍老族”,老大不小的还像寄生虫一样,吸着父母的血浑浑噩噩的活着……
而相反的,今天广州日报的一则报道让我感动得掉泪。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在八岁生日的时候,父亲只留下了一句“照顾好妈妈”的遗言就去世了。小姑娘在邻居和村委的帮助下,在房后的自留地草草埋葬了父亲,便一手承担起照顾自幼小儿麻痹瘫痪并且弱智的母亲。每天每天,她要给母亲做好饭,让母亲吃完她才走,放学了,她要急急忙忙的赶回家,一边做饭一边就着灶里微弱的火光来写作业……周末,她要洗大盆的衣服,来给常常在地上爬的母亲换上干净的衣服。因为营养不良,比同龄人长得瘦小的小孩,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担起了一个穷家的全部生活。村里要送她到福利院,也有好心人要收养她,可是小姑娘全部拒绝了。她说:“爸爸让我照顾好妈妈,妈妈什么也不懂,我不能离开她。”
这是个八岁的小孩么?我们十八岁,二十八岁的成年人,在这个小姑娘面前还能毫不脸红的说我们是成年人么?
除了社会造就的就业难、学费高等等问题,我们是否也该反思一下,已经成年的我们是否也该承担一下本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不是父母和社会的债权人,他们不欠我们什么。我们本该在成年以后就要对自己和家庭和社会承担属于我们的那份责任。
千万别说要我们自己承担学费是做不到的事情。因为,即使家里供你读书,那也该是你借用家里的钱,你有责任在未来还给他们。只是,究竟有几个人会认为自己该在毕业以后要把父母的血汗钱还给他们呢?可能,还有好多人再指望着父母继续无偿的赞助结婚的费用,供房的首期吧?
怎样才算成年人?扪心自问,我们是成年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