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幼儿园将由政府部门建设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9-06-0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昨天,市教委在回复委员提案时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成方式将以政府为主体,小区配套设施由政府建设与实施。这一改变将有效解决开发商不建、缓建、挪作他用、高价出租、不按规定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诸多问题。

市政协委员杜雨田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京郊部分区县学前教育设施不足,适龄儿童入园困难。且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很多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不全面,规划中的幼儿园总因各种原因未能建立起来,民办和公办园收费上差距甚大也是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重要因素。他建议增建公立幼儿园,大力发展校办幼儿园,并逐步取消入园收费制度。

市教委在提案回复中称,正在制定的基础教育“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学前教育含在其中)中,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成方式将发生重大改变,由原来开发商建好后交给教育行政部门,转变为以政府为主体,小区配套设施由政府建设与实施,资金来源通过开发土地出让形式来解决。这一改变将有效解决开发商不建、缓建、挪作他用、高价出租、不按规定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诸多问题,保证根据千人指标建设托幼设施。同时,《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目前也在修订当中,将重点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与使用中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前教育还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目前还不能取消入园收费制度,但是针对本市城镇低保家庭儿童和农村地区儿童入园困难的问题,他们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前教育资助调研,拟研究提出健全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推定免费和补助政策向学前教育阶段延伸。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