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商标在中国已被汉王科技公司注册,消息一出引发业界哗然。6月11日上午,汉王科技公司品牌部经理李典否认这其中存在炒作因素,称公司“很无辜”。
“这个商标跟苹果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的产品2004年就已经上市销售。”李典强调,i-phone为该公司的一款座机产品,此外,该公司还推出过e-phone和d-phone等,当时为品牌命名时并未考虑过苹果公司有关的任何因素。
“我们很无辜,我们不想跟大公司产生正面冲突。”李典说,苹果公司方面也从未就该商标问题与汉王科技有过沟通或者提出异议。
在汉王科技申请i-phone商标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曾收到过异议。不过,李典强调,该异议是一个名为“胡棋”的人士以个人身份提出,且异议的依据是日本一家“爱锋株式会社”曾注册过标识为“AiPhone”的商标。
李典表示,工商总局商评委已经在裁定书中认定,AiPhone和i-phone从整体外观上能够区分,不致造成混淆,未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此准许汉王注册“i-phone”商标。
苹果公司在美国于2007年1月推出了第一款iPhone,该产品在全球多个国家广受追捧。在中国市场,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先后传出与苹果谈判引入iPhone,不过一直未有定论。
苹果iPhone在美国上市时也曾遭遇类似问题,美国一家通讯器材公司将旗下一款电话注册为iPhone,苹果最终通过协商,并支付经济补偿后才拿回“iPhone”商标。
在被问及若苹果将来在中国市场推出iPhone手机,汉王科技会否与其就商标问题展开接触,李典则拒绝表态,她强调“这需要看高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