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北京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北京大学首次在校内下发文件,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到西藏工作可以得到8000元奖励。
日前,北京大学发文表示对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的2009届毕业生进行物质奖励,签约西藏工作一次性奖励8000元,签约新疆、青海、甘肃、宁夏、贵州等地工作一次性奖励6000元。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等地省会以外地区工作的,奖励4000元。到这几个省的省会城市或重庆市工作的,奖励2000元。对到非西部地区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支援服务”项目计划的毕业生,可将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北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就业时,学校按应届毕业生政策对待。毕业生在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满两年,经原单位考核合格,回北大考研的,学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