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银监局了解到,鉴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银行仍是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着力解决银行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不想贷、不便贷以及无充足服务主体放贷的问题才能较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银监局为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六个对策建议,一一化解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针对“不敢贷”——
提高不良风险容忍度
目前的做法是对所有贷款不加区别统一问责,未考虑中小企业贷款实情实行尽职免责制度。有必要针对中小企业贷款实际,专门建立一套有别于一般贷款的科学合理的不良问责机制及相关认定标准,原则上只要银行经办人员与贷款客户无关联关系且未从贷款中收受不当利益,即可视为尽职而免责,有效保护一线人员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对中小企业贷款构建专门的风险分类体系,划定适宜的风险分类标准,分类考核,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解决银行不敢贷问题。
针对“不能贷”——
强化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
目前深圳市能规范化经营、兼具规模和风控能力并为各家银行认可的担保机构非常少,致使众多中小企业担保无门贷款难获。同时中小企业贷款虽有财政贴息和对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但毕竟杯水车薪,势必影响银行和担保公司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因此需要政府伸出“看得见的手”,继续加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创新贷款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功能,并在现有基础上加大财政贴息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扩大风险补偿范围和补偿力度,改善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收益结构,激发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针对“不愿贷”——
强化集中度监管的硬约束要求
长期以来银行授信无不“抓大弃小”竞相追逐大户,必须利用监管政策对信贷业务集中度风险管理的硬约束要求,指导商业银行充分依托深圳中小企业密集的经济特点,顺应市场需求,改变经营战略,调整信贷结构。同时,通过设立与中小企业贷款相关的专项指标,专门考核和测评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的作为和成效,并依据考评结果对其下一监管周期采取区别对待、差异监管政策,实施正反向监管激励,解决银行不愿贷问题。
针对“无人贷”——
丰富服务中低端客户对应机构
要求银行全面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继续引进富有特色的异地城市商业银行,利用其增量资金和中小企业服务特色,丰富市场元素,填补服务层次,弥补服务不足;紧锣密鼓创建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以适度的竞争和专业化经营,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供给水平,解决中小企业无人贷问题。
针对“不想贷”——
建立针对性资源倾斜激励机制
中小企业贷款因其成本高、风险大,对银行和一线人员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其没有动力拓展业务。因此应有针对性地将财政性存款等政府所控资源和各种激励性政策更多地向对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倾斜,补充其资金来源,同时对涉及中小企业融资体制、模式、产品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解决银行不想贷问题。
针对“不便贷”——
完善社会信贷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构建一个综合平台将目前工商、税务、国土、公安、海关、银行业监管部门等各自开发的信息系统打通整合,形成一个功能强大的综合信息网络供银行无障碍查询,以此弥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缺陷,方便银行贷款,提升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