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标准惹争议 IT业网友都可算工伤?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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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在网瘾的界定上,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40小时标准一出,立即引起热议,逾六成网友认为如此搞“一刀切”实在不科学,还有各行各业的网友纷纷贴出工作时间表反驳,表示“无网络无工作”,若都按照40个小时算,很多上班一族均“ 被网瘾”了。

一位网友发帖给出工作时间表,称“40÷7=5.71”,IT业、媒体人、文职人员等上班族通常从上午8时到下午5时,除了吃饭几乎都在电脑前,“这么一来都被网瘾了。”苏州网友“fireyu”则调侃称:“IT业的所有人,都是网瘾患者。作为一个网络工作者,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网友杨某跟帖称,用时间来衡量所谓的网瘾根本不科学也不可靠,“除了工作,我还会在网上买东西、看电影等等,网络也是一种生活,和以前没有网络时去逛街一样,现在就是‘逛网’,以前都没有谁说要治逛街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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