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国“微博第一案”之称的金山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侵犯名誉权一案一审判决出炉,法院在被告周鸿祎在举证清楚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相反的判决,令人倍感蹊跷。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没有对金山安全公司所提出的千万索赔予以支持,并驳回了金山安全公司欲代表“金山系”成为原告的请求。
对此,周鸿祎代理人王亚东律师表示:“周鸿祎先生仅仅是针对已存在的事实发表了一些个人观点,并无侮辱、诽谤的行为。一审判决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仍然认定周鸿祎先生的言论侵权非常不可思议。”
据了解,本案曾于去年12月6日在海淀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并进行了全程文字直播,现场旁听者及众多网友都对庭审实况有全面的了解。而庭审直播也全面反映了双方代理律师对事实的陈述以及对证据的举证、质证过程。
王亚东律师表示,“本案并不复杂。判断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无非关注两点,首先,是否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是否有侮辱或诽谤他人的言论。原告在起诉书中列举的被告所谓的”侵权言论“归纳起来主要涉及三个事件:1、关于金山公司”做伪证“;2、关于原告的软件破坏360安全卫士;3、关于”葛珂被排挤“。针对以上三点,我们在庭审的过程中逐一进行了驳斥,拿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言论确有事实依据。”这一点在庭审纪实中也清晰可见。
所以,王亚东律师认为,“周鸿祎先生的微博言论并不构成侵权,对此我想许多关注或了解本案的人也与我有着同样的观点。但是一审判决结果却与庭审状况大相径庭,我们对此深表遗憾。”
同时,谈到诉讼对于奇虎360公司的影响时,王亚东律师表示,“本案中,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状告的是周鸿祎先生个人,而不是奇虎公司,因此,周鸿祎先生虽然是奇虎公司的董事长,但其作为自然人涉诉,不会给公司带来什么影响。据我所知,奇虎公司目前的运营一切正常,广大网民对奇虎公司的360品牌产品也给出了很高的评价,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据周鸿祎赔偿8万元的额度与金山所提出的1200万相去甚远。据了解,金山起诉书中提出其主张的1200万是以金山软件股价下跌的市值比例作为依据的,但事实上,原告(金山安全)并非上市公司,况且金山软件的股价波动主要是市场因素造成的,与被告的言论并无关联性,因此,法院并未接受原告的这一主张。目前来看,一审法院是根据自己的自由裁量权酌定了8万元的赔偿额,一审判决并未对这8万元的赔偿额依据做出明确的说明。
同时,王亚东律师表示,本案尚处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也并未生效。如不出意外周鸿祎先生会提出上诉,相信二审法院能够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做出公平、公正的二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