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强制AT&T和Verizon与其他运营商共享网络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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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今日投票决定,要求美国无线运营商AT&T及Verizon必须允许其他竞争对手使用它们的移动互联网服务网络。

FCC三位民主党委员会成员投了赞成票,两位共和党委员会成员投了反对票。FCC决议要求两大无线运营商与其他小规模运营商签订商业协议。目前这一协议是由运营商自愿签署。

该协议将语音通话所做的强制规定延伸至数据流量的网络共享范围。这一决议遭到Verizon以及AT&T的反对。

FCC委员会主席朱利叶斯·吉纳考斯基(Julius Genachowski)表示,“漫游协议并没有受到广泛推广。”吉纳考斯基指出,这一决议将会促进业内投资以及市场竞争。

投了反对票的共和党委员会成员罗伯特·马克多维尔(Robert McDowell)表示,“委员会并不具备法律权力采取这一决议。”

据悉,数据漫游协议允许无线用户使用设备与外部互联网网站以及电子邮箱相连接。在iPad等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产品日益受欢迎的情况下,数据服务也越来越重要。

FCC今日通过的决定要求运营商按照商业条款签署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运营商可上诉至FCC。

AT&T以及Verizon均对这一举措提出异议。它们认为运营商已签署了漫游协议,因此没有必要对数据服务再进行管制。

Verizon公共事务部副总裁汤姆·陶克(Tom Tauke)在电子邮件采访中表示,“FCC的行为是对客户以及公司创新的双重打击,并且是政府对无线市场领域的不正当干预。”

AT&T高级副总裁罗伯特·库因(Robert Quinn)表示,“数据漫游协议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并且会阻碍投资增长。对漫游协议投赞成票的都是寻求政府干预,而不是为了维护协议。”

代表100家公司利益的联合团体Rural Cellular Association主席史蒂夫·贝利(Steven Berry)在采访中表示,FCC的决定“具有历史性意义”。贝利指出,“用户将会从竞争的市场中获益,运营商将更愿意投资更先进的网络。”

美国投资分析公司 Stifel Nicolaus分析员指出,FCC的数据漫游协议对AT&T以及Verizon不利,但是对Sprint等试图拓展移动宽带业务的独立运营商却有重要作用。(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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