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晓松上庭

高晓松受审

高晓松辩护律师提出辩护
华商网讯 高晓松醉驾案今天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晓松对自己的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截止目前为止,高晓松未表示上诉。
开庭后,高晓松一进法庭就鞠躬道歉,态度诚恳的回答法官的问题。在看守所里待了8天的高晓松,脸庞略显消瘦。面对众多长短镜头及频频亮起的闪光灯,习惯于镜头前表现的他,显得很镇定。在自我陈述阶段,高晓松自述称曾叫过代驾,但等了二十分钟后没见来人,酒劲上来后头脑一热开车走了。开车时自己已不是很清醒,追尾后,他一直在现场等候,是其他车辆驾驶员报的警。
自行辩护阶段高晓松称:“酒令智昏,以前以为喝酒能获得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这不是简单的意外,而是自己一直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感谢司法机关,感谢媒体,感谢舆论给我的监督。我愿意最大程度赔偿受伤者,我愿意终身做义工。我向全社会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当审判员问及被告人高晓松是否自愿认罪时,被告人高晓松说自愿认罪。高晓松离开法庭前,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字纸:上面写着“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被告人高晓松做最后陈述:“第一,我完全认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如今,高晓松成为音乐圈中因醉驾入刑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