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详述醉驾案经过 称曾想找过代驾(组图)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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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

今日(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金4000人民币。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详述醉驾案经过 称曾想找过代驾

在法庭上,高晓松详细地叙述了醉驾的经过。5月9日晚,他出席电影《大武生》的发布会后,和朋友一起吃晚饭,三个人喝了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威士忌。在驾车离开之前,高晓松称曾想一位代驾,但等了二十分钟后没见来人。他酒劲上来后,头脑一热,就开着一辆英菲尼迪离开。当时他“神智已经不清楚了”。随后,高晓松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高晓松仍未清醒,但一直在现场等候。其他车辆驾驶员报警后,高晓松因涉嫌酒后驾车被警方带走。他面对媒体时,连说多个“对不起”,表示自己的歉意。后经交警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

高晓松

律师提供三份证据求轻判 高晓松放弃“无罪辩护”

在辩护过程中,高晓松律师提供三份证据以求法庭轻判。一是同桌喝酒的吴波证明高晓松曾叫代驾;二是同事朋友张亚东小柯都证明高晓松平时喝酒都找别人找代驾;三是出示受害人的求情谅解信和赔偿书,希望判处时能多参考。同时,律师表示高晓松自己放弃做“无罪辩护”。他解释道:“我们是有可能是对被告人(高晓松)做无罪辩护的,由于证据的不合法,但是昨天下午我们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被告人劝说我说让我放弃这样的想法,他说一切事实都存在,我不想回避什么,即使是有这种可能,也不要这么做。”

高晓松辩护律师提出辩护

高晓松对醉驾忏悔 称是“自我膨胀的表现”

在审判过程中,高晓松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他称,“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自己驾车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生命及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高晓松还称醉驾是“自我膨胀的表现”,自己会接受教训,“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他说:“我感谢司法部门和大家对我的教育,也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我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我希望我的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对我的家人以及社会旨意我最诚挚的歉意。”

高晓松

高晓松完全认罪 自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高晓松在最后陈述时表示:“第一,我完全认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最后,法院宣布:“被告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四车追尾,三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为严肃国法,维护公共安全,对被告人高晓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判决如下。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高晓松的辩护律师

高晓松被带到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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