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国仅剩1.8万方宏进月花100元 盘点潦倒明星(图)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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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与90后小娇妻

明星是一种备受瞩目的行业,俗话说“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揍”,明星表面风光的背后也有说不尽的苦楚。日前,“炒作大王”邓建国欠债被拘,就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邓建国

风光时:

娶嫩妻摆奢华酒席

7月2日,邓建国撇开法律约束,在广州与19岁少女黄梓琪摆喜酒,虽然新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邓建国表示会耐心等爱妻成长,并努力获得岳父母的同意。整场婚礼十分奢华,其中接新娘的车是加长版悍马,更有数辆宾利护驾。

英国上市扬言超华谊

9月6日,邓建国携娇妻黄梓琪出席某酒会,他透露自己掌管的广东巨星影业公司,与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AIM板上市正式签约,最快4个月、最慢7个月,公司将在英国伦敦上市。

此番签约,邓建国对海外上市信心满满,他形容广东巨星影业为“欧洲探路先锋”,如果成功登陆,将成为第一家在英国上市的中国影视制作发行公司。邓建国更表示有望在几年内,赶超华谊,“我以后只拍投资五千万以上的电视剧,以及投资一个亿以上的大制作电影。”

邓建国

落魄时:欠款被拘

15日,邓建国被曝因赖账还高消费,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带走。

据法院工作人员吐露,邓建国在07年借钱拍《刁蛮公主2》,欠下黄姓投资人300多万,之后被黄某追讨。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曾于2009年6月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经仲裁后,邓建国仍不履行生效仲裁文书,黄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行执行。之后,法院对邓建国实行了“限高令”(《限制高消费令》),邓建国不得在此期间乘坐飞机、高铁,也不能出入高档场所等。

疑家暴

日前,邓建国娇妻还在微博上晒伤口,并写下“伤口,离开这悲伤的城市,是我自己选择你这样的男子,谁也挽回不了这场分离”的话语,不由让人联想到家暴,但邓建国的好友却称两人并不在同个城市,但也承认这场“老少恋”目前危机四伏。

张咪

风光时:

每年春晚都参加

张咪走红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借着时代飞速发展的便利和自己认准目标就不放松的性格,她很快就爬上了名利之巅。

1990年张咪获得了“青歌赛”通俗唱法的冠军后,成为中央台的签约演员,后来又唱了《公关小姐》的主题歌,事业来到了三年的黄金期。“每年的春晚我都会参加,当时的春晚不像现在这样大家争着上,是电视台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的。元宵晚会也每年必上。”

张咪

落魄时:先遭媒体封杀

谁知,张咪以甜美歌喉和清新短发形象火遍大江南北之后,一场由歌曲《蓝蓝的夜,蓝蓝的梦》引发的与毛宁“争歌”的事件让她的事业坠入谷底。所有的演出合同都被退回,电台停播了她的歌,电视台也停播了她的影像,张咪也因此成为中国第一位被“封杀”的女艺人。

卷入“诈骗”风波

近日,因为一起“诈骗”风波把歌手张咪推到了舆论的焦点。8月23日夜,音乐界人士黄子琦通过微博“现场直播”发布8张疑似张咪在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的照片,称张咪因涉嫌诈骗外逃,在机场派出所接受调查。8月25日,服装设计师齐丽英和黄子琦通过媒体爆料,直指张咪通过子虚乌有的音乐剧《中国一夜》涉嫌诈骗两人150万。同日,张咪通过律师发函声明反驳,称150万为对方向该音乐剧制作方的投资。8月26日下午,张咪召开说明会,展示了相关书面证据,详述涉嫌诈骗的音乐剧项目进程,表示并无诈骗行为。同时,张咪反称诈骗案件举报人齐丽英和黄子琦才是诈骗犯。

随后,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张咪已经几年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该网友称:“150万对于一个过气女星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了,大家都是被张咪自己给记者发的那些性感照片蒙敝着,据传张咪浑身都拿不出10万现金,开着一辆破旧的老款奔驰C200。”“最近这几年张咪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大家这些年见过张咪接过一个广告,一个电影电视剧吗,除了前几天她自己要求免费当评委,有人请她商演吗,这件事我绝对信,绝对是真的。”

徐怀钰

风光时:

徐怀钰当年被封为“平民天后”,意外走红的她首张专辑和第二张专辑销量都超过百万。加上演唱会、代言等各种收入,从1998年到2002年,年收入不会少于100万人民币。

方宏进

落魄时:月开销最低100元

2009年10月,因与一家公司存经济纠纷,方宏进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拘留后取保候审。案件轰动一时。此后,方宏进淡出公众视线。今年9月13日,隆尧县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回忆取保候审的这几年,方宏进大倒苦水,他坦言基本靠朋友接济,最艰难的时候一个月开销最低100元,他说:“我好好尝到了没有钱、基本不花钱过日子的滋味。尽量买便宜的食品,自己做饭,坐地铁”,也透露“和世界500强企业谈合作,前一天谈判,老板还和我勾肩搭背,转天就变了脸,让我们走。后来一个朋友说,他们上网搜了,说我是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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