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换购家电超10台需书面说明情况

王朝手机·作者佚名  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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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贸易局获悉,昨天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今后以个人名义换购电脑5台以上(含5台)、换购家电10台以上(含10台)的要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据介绍,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以来,部分从事电脑销售的企业,利用以旧换新的政策补贴,低价购买电脑产品并转售给其他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

通知中要求,所有从事电脑销售的企业和个体户不能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批量购买电脑。以个人名义通过以旧换新购买电脑5台以上(含5台)的,应出具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各中标销售企业及其网点、门店,在操作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时,对以个人名义购买10台以上(含10台)家电产品的,要求其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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