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规定,对iPad类产品以5000元为税基征收20%的行邮税。简单地说,若居民从国外带回或邮寄一件价值3000元的iPad,入关时得交1000元的进口关税。这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此前商务部已就此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据了解,商务部咨询信包括如下内容:“手机(如iPhone)、电子书(如Kindle)和平板电脑(如iPad)应归入哪一类产品?完税价格 和税率各是多少?”“目前携带计算机类产品出境如何申报?”“计算机类产品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等。
商务部相关人士近日也对媒体表示,缴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打击走私是海关应尽的职责。但是,对个人自用物品入关征税,应当适当宽松,不能有惩罚性。不过,迄今为止,商务部上述咨询函还未得到任何回复。
对iPad等数码类产品征收行邮税,究竟是否合理?又会对中国计算机类产品的进出口产生怎样的影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余淼杰认为,“对手机数码类电子产品入关,征收20%的行邮税并不合理,理应取消”。
首先,征收行邮关税有损于中国国民的净福利。余淼杰指出,假定中国居民对数码产品的进口需求难以影响其在世界上的价格,那么,征收进口关税会有 三种不同效应:一是直接带来了海关的关税收入;二是有利于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如“联想”、“魅族”等,增加了“生产者剩余”;三是提高了消费者购买 的国内价格,使“消费者剩余”减少。上述三者对中国国民福利的影响虽然有正有负,但加在一起,总体上是负效应。
但他同时也指出:“事实上中国是手机数码类产品的消费大国,可能有力影响世界价格。在这种情势下,征收行邮税,造成的国民福利损失依然存在。”这是因为,大国征收关税的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以邻为壑”,容易遭受贸易报复。
其次,对手机数码类产品入关征行邮税是否符合WTO规则?余淼杰认为,根据WTO《信息技术协定》,IT类产品要逐渐将关税降至零,而中国早在2005年就对计算机类产品实行零关税。但是,行邮税却有所不同。
目前的所谓行邮税,事实上是把增值税与关税合并计算,国外也有约定俗成的先例。但正如商务部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指出的,以增值税17%的适用税率计算,20%的行邮税还是太高了。
再次,就算对iPad征收行邮税合情合理,余淼杰认为对中国整体而言,仍然有些得不偿失。“试想,为避免漏收,海关得额外增加多少人力物力?就算海关机构觉得征税责无旁贷,那么公民入境时为此排队的时间也大大增加,这也会造成福利损失。”
他提醒说,目前G20峰会正在召开。中国领导人多次强调应杜绝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如果中国因征收行邮税而授人以柄,成为贸易报复的借口,可谓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