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曾经见过你,你好像有些眼熟

王朝幽默笑话·作者佚名  20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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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望著被告说:『我是不是曾经见过你,你好像有些眼熟。』被告满怀希望地说:『是的!法官,您忘啦?二一年前,是我介绍尊夫人跟您认识的。』

法官咬牙切齿地说:『判你二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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