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5日报道 日前,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在其网站上宣布,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于2006年3月开始正式实施。为了配合办法的实施工作,全国各级公安网监部门已经就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信息开展全面调查。
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张俊兵处长介绍,该办法的正式实施可谓是我国信息安全行业的头等大事。《试行办法》将我国信息安全分五级防护,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国内著名的反病毒厂商江民公司董事长 王江民 得知此消息后表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必将大大提高我国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力保护我国信息化建设成果。同时,我国相关的信息安全企业也将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