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各界针对短信息服务收费的问题反映强烈, 信息产业部 对此十分重视,正在组织调查处理。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 信息产业部 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时特意对短信息服务收费方面的有关问题做出提醒,希望消费者注意短信消费陷阱。
用户近期投诉短信息服务业务的欺诈行为主要有哪些? 信息产业部 有关负责人指出主
要有六大类行为:首先是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进行业务宣传时没有注明资费标准,或在资费标准等宣传上故意模糊。在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息服务过程中,没有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或用户不确认反馈即给用户定制了业务;其次是先以免费试用为诱饵,免费试用期满,不经用户同意和确认即将用户转为包月服务并收费;第三是个别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利用客户服务平台和业务平台不定时地向用户群发诱惑性内容的短信诱骗用户回复而产生上行信息,绕过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监控,反向给用户定制业务。如乔装成朋友发出问候,提出交友或发布中奖信息,甚至群发一些不文明的语言,一旦用户回复即给用户定制了某项包月服务;第四是利用互联网站设置注册陷阱,用户没有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却在不经意间被定制了某项服务,并通过手机收取费用;第五是随着移动上网业务的开通,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采取向用户发送恶意PUSH程序等伎俩给用户反向定制业务;最后是用户发现被定制了业务,或对定制的业务不感兴趣,发送取消代码或打电话要求取消,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退定程序上设置壁垒,甚至反复多次取消不掉,造成用户继续被收取费用。
那么,短信息服务业务究竟应该如何收费呢?
信息产业部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用户之间发送短消息,发送方只需缴纳短信通信费,接收方免费。短信通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电信企业自行确定,网内网外价格可能有所不同。而竞猜、包月、订阅类、广播电视互动节目等短信息服务业务,实行“短信通信费+信息费”的叠加收费。信息费也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信息服务经营者自行确定。用户在使用这类短信前,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事先告知用户收费标准;包月、订阅类短信,信息服务经营者还应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经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
对于用户如何查阅和退订已定制的短信息服务, 信息产业部 在其官方网站上特意做了说明。中国移 动的移动电话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编辑“00000”发送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一次性退订由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务;通过手机编辑“00000”发送到186201,可退订本手机在中国移 动全网范围开展业务的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所有已定制短信息服务业务。此外,还可以拨打中国移 动1860客户服务电话进行人工退订。除了客户服务电话号码不同外,中国联通的移动电话用户和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小灵通”)用户查阅和退订的方法基本与中国移 动相同。 信息产业部 同时特别提醒:用户通过发送“0000”、“00000”或者“114”进行查询或退订,目前电信企业还向用户收取短信通信费。
用户如何防范被多收和乱收短信信息费呢? 信息产业部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用户收到由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或者非普通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回复,谨防受骗上当。对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发来的业务推销的诱导短信(特别是带有PUSH点击程序)的,应谨慎打开不要回复,以免掉入短信消费陷阱。对业务宣传中未按规定明示资费的短信息服务业务,用户最好不要选择使用,并应向相关电信企业客服电话咨询相关资费标准。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用户应定期查询交费单据或者话费清单,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电信企业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可向当地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当地电信监管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最后,用户对短信息服务收费有异议的应该怎么办? 信息产业部 有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对于代理收取的费用(如信息费等)产生异议并拒绝交付,代理方又无法当场提供证据证明其收费无差错的,可先收取该部分争议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被代理方,代理双方依据代理收费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和处理程序及时与用户协商解决相关争议;有争议的代理收取的费用需待争议解决后方可向用户收取,在此之前代理双方都不得强行向用户收取该部分费用。已付费用户对与代收费用产生异议时,代理双方在15日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收费无差错的,代理方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此外,用户可以向电信企业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收费情况,并直接进行投诉,也可登陆其公司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用户如果对电信企业的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通信主管部门设立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申诉,也可以登陆其网站进行网上申诉和咨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