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网上传播色情淫秽图片、视频等而遭到刑事处罚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但犯罪者大都为亲自传播。天河区法院近日对广州市公安局破获的第一宗利用BT下载方式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在其个人互联网站上放任他人传播、散布淫秽视频BT文件的27岁青年叶海锋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浙江人叶海锋是大学毕业生,2004年12月21日,试图利用网络创业的叶海锋和广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域名转让协议》,将公司网站 www.52098.com 转由自己个人经营、管理和维护。为扩大该网站的影响力,叶海锋除在该网站建立“婚恋网”之外,还设立了征婚交友、BBS“东方爱坛”及“GO!52098.com”BT下载服务区,以吸引网友在该网站的BBS论坛及BT下载区上传和下载种子。大概是为提高自己网站的点击率,叶海锋对网友在网站的BBS论坛及BT下载区上传和下载淫秽图片、影视BT种子等行为放任不管,并默许网友通过BT软件在其网站上传和下载淫秽影视作品。2005年8月29日16时许,叶海锋在广州市天河区被抓获,鉴定机关表示,该网站上抽样送检的《学生妹宾馆开房实拍》等61部影视作品、《snap1》等8张图片均为淫秽物品;61部淫秽影视作品种子为55个,下载完成数为30246次。
虽然叶海锋提出他自己并没有在网站上传播淫秽物品,只是由于自己疏于管理才导致网友从他的网站上发布色情种子的辩解意见,但是法院认为叶海锋作为网站的经营者、管理者、维护者,明知自己维护和管理的网站上有淫秽电影BT种子、图片等淫秽物品,却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放任网友通过BT种子上传、下载淫秽视频文件,造成淫秽视频、图片文件在网上传播,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罪责,由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