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子病历取代传统的纸质病历,盖上安全电子印章,病历内容无法篡改、并将有效信息即时或定期备份并永久存至公安部设定的中心数据库,为医患双方提供安全可信的病历资料。上海有望在未来几年内推广“电子病历”。
记者11日在上海举办的“中国电子病历与数字化医院 应用技术发展研讨会”上获悉,上海有计划在全国率先试点推广“电子病历”,实现医院“无纸化办公”等信息升级,同时,为医患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一直以来,医院病历信息安全存在管理漏洞,“医患纠纷”的信息取证难上加难。电子病历包括门诊挂号、交费、配药、临床信息、医疗影像、政务管理资料等信息。盖上电子印章的电子病历,将最大限度地保障医患纠纷双方取证的安全性、公正性。在这里,电子印章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医院信息安全、公正的关键所在。
所谓电子印章,就是按照物理印章的形式、大小,通过软件技术、图像处理技术、数字加密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把物理印章(公章、私章、签字章)进行数字化而形成的。
按规定,电子印章必须存储在公安机关的数据库系统内,采用密钥访问制,验证身份后可调用电子印章,加盖在任意网络文件上。电子印章的密钥如果遗失,可立刻挂失停止使用,如来不及挂失,没有密码也不可能登录使用,安全性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