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请让人们评说
我是一个程序员,现在在深圳工作,在软件行业工作了8年,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但最近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让我如入梦境,我感到非常困惑,也非常难受,特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在这里叙述给各位朋友,请各位朋友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件事能给广大的技术从业者一点启示!
1、 我于2002年4月参于“某派出所综合业务信息平台”项目组的开发工作(该派出所曾在2002年10月左右在某报以“全国第一个信息化派出所在深出现”为题进行报道),2002年9月担任项目经理(但仍只是负责技术方面,具体与合作方沟通、项目组人员的支配等仍由原负责人负责)。项目组成员也由开始的6人变为3人,其中一人刚毕业8月份进公司2003年1月被辞退。
2、 由于项目催得很急,公安项目比较复杂,要掌握东西较多,但系统调研又没有搞好,只用了几天时间去作实际调研,这导致后来重复开发现象严重;再加上公司采用原本不熟悉的J2EE技术应用在本项目上(J2EE技术公司原本从未使用过,整个项目组所有成员在进入项目组以前均未接触过此技术,项目组成员频繁变化),更使工程难度加大;最要命的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对技术不是很在行,一开始与客户交流很少,方法又欠佳,采用客户谈,自己记录的方式,这必然导致理解引起歧议而导致程序开发难度增大,我曾对此多次提出意见但一直没有效果,直到2003年11月份左右我与客户方再次因为歧议问题而争吵,这才让大家开始认识到由客户方提交意见文档的重要性。另外由于我已从事开发工作8年,我的工作质量比其他项目组成员好些,速度也比他们快些,因而我完成的任务比其他人多一些。这又导致公司误以为我想私藏技术,不分派任务给其他项目组成员做。(试想哪有这样的傻瓜)
3、 为了项目,自去年5月份至11月份我们几乎所有的双休日、晚上乃至法定假日“五一”、“十一”都在加班(这导致我现在有了一职业病——右肩因为使用鼠标时间过长过多而经常痛疼)。当时公司方面某副总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好意思”,我个人也因此而没有时间去做任何春节结婚的准备工作,致使婚礼都办得比较简单,并因惦记项目而放弃原本法定可休两周的婚假(只休三天)而赶回公司投入工作。这使我对我的妻子感到非常内疚,尽管她为了支持我的工作没有抱怨。
4、 在今年领2月份工资时,我发现公司多扣了我的工资,这事情让我很不舒服。加班这么多我没有要求要加班工资,现在竟然多扣我应得的工资,我感到非常生气和委屈。当即找到老板反映,老板当时承诺会补给我,但至今仍是一句空言。
5、 在今年4月初,某副总找到我说公司准备加快工作进度,想让工程在4月底完工,5月底验收,我当时表示较难,但某副总说可以降低工作难度,并增加开发人员。于是我从技术的角度对人员进行分工,4月中旬项目组某成员因不满公司制度辞职离开公司,另一人(新手)接替工作。
6、 4月24日某副总因项目进度问题召集项目组成员开会想了解工程进展,会上我提到以公司现有技术能力有些功能可能不能尽快实现,某副总就问加班可不可以,我当众表示,加班可能也解决不了问题,另外员工情绪有问题,如果不解决员工的情绪问题,加班也没有实际效果。
7、 4月25日上午老板找我谈话叫我有些话不要当众讲,可以找他谈,于是我说我的工资被扣仍没有解决,另外整个公司包括老板自己情绪都比较低落,我希望老板能多与员工沟通,让大家有一个积极的心态,老板当时又一次表示我的工资问题可以用其它方式补偿,但对其它问题没有表态。
8、 4月25日下午某副总召开项目组会议,宣布把我调离项目经理职位,由某人担任项目经理(此人2003年1月进入公司),我担任技术主管。虽然当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样我的压力会小很多),但我还是提到对于公司安排我没意见,但我觉得由某人当项目经理有问题,原因有二,他对此项目仍不是很了解,另外其他员工不信任他,他如果要取得员工的信任就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这必然影响工作进度,但公司对我的意见并不重视。
9、 4月29日公司交给我一份移交工作清单,4月30日我移交了部分工作(因为移交内容的性质我无法一次将工作移交完,比如说要总结的程序设计文档),但同时把项目原程序作了备份带回宿舍(以前也多次这样做过,对此公司都知道并也很赞同,公司一直希望我们在宿舍加班),我把原程序拷回宿舍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防止程序丢失,二是为了工程进度而利用五一假期好在宿舍继续开发。(比如说总结程序设计文档等)
10、 5月1日晚我发现其他同事工资均已到账,唯独我没有到账(我们公司按规定是每月5号以前发上月工资,由于劳动节,所以工资在4月30日发放)。5月6日一上班我便问财务我工资为什么没到帐?当时财务支支吾吾给了我三个理由:一、某副总不让发;二、她不清楚情况;三、公司资金紧张部分人没有发。然后她又说去问问银行方面。下午项目组开会,分派工作任务问我意见,我明确表示:鉴于公司这种无故拖欠工资的做法,我将暂时不予以配合。晚上我再去查账,仍未到账。
11、 5月7日上午我收到一份通知,通知我待岗。当时我心情很差,便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说这种情况公司完全违反了劳动法,我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于是下午我到公司把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交给办公室。之后不久公司又贴出一张公告,大意是我给公司的科技攻关项目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阻碍,将我调离原项目组技术主管岗位,待岗期间工资参照当地公布的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住宿伙食费按实扣除。
12、 5月8日上午我又到劳动局咨询,相关答复是:公司的行为完全违反了劳动法,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下午公安局、科技局、派出所一行十几人来到公司对我问话,我感到很惊讶,后来在宿舍查到我备份回的程序。我才知道公司告我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和有可能造成项目泄密。
后来我把整件事情的原委打了一份材料分别送给科技局和该项目合作方某派出所,希望他们知道事情真相,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哪里知道他们都说你不要谈原因(指拷贝程序的原因),错就是错了,让我承认错误,公司老板威胁我说如果我认错态度不好,他会把此事上报软件协会进行通报,让我再也找不到工作,并且另外还要追究我的其他责任。在此我就搞不明白软件协会是干什么的,它难道也只会听信一面之词就随便通报某事吗,如果是这样我们程序员还有活路吗——一旦老板看某人不顺眼就随便找个理由上报软件协会进行通报;还有一个我搞不明白的事是执法机关的人判定一件事情的对与错竟如此简单,不谈原因,如果这样,在法律上还分什么故意杀人、过失杀人和正当防卫杀人干嘛?
以上是整件事情的大致情况,最后我想向广大技术从业人员尤其是软件从业人员提醒的是在做工作时不要一心只想着工作,还应该学一学法律,不要让某些心术不正的人抓了你的辫子,到时你有苦说不出就麻烦了!
现在我正在找工作,工资也没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