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想之后,对上一篇一些观点作些修正。
我原来的想法是公用节点结构,这包括现在的单链节点,树中的双链节点,还有其他各种结构的节点。因为节点的数据成员公开,为了避免无意中对节点中的数据破坏,所有的公开接口没有返回值为节点或者指向节点的指针。如果必须使用这样的接口,可以派生一个新类解决问题。比如想添加一个原位逆转链的算法,可以派生一个新类,在新类中完成算法。
在完成书后作业的时候,我发现了原书做法的好处,也就是我的做法的不足。如果使用原书的定义,在完成一个功能时,只需要写出对应的函数实现。而在我的定义中,必须先派生一个类,然后把这个功能作为成员或者友元。
但是这种比较并不说明书上的定义比我的要合理。首先,使用到原位操作的情况并不多,书后作业只是一种特殊情况;换句话说,书上的定义只是对完成书后作业更实用些。其次,在使用到链表的时候,通常只会用到插入、删除、取数据、搜索等很少的几个功能,我的定义足够用了。而在完成一个软件时,对链表的扩充功能在设计阶段就很清晰了,这时可以派生一个新类在整个软件中使用,对整体的规划更为有利。对于单个链表的操作,把它作为成员函数更好理解一些。也就是说我的定义灵活性不差。
综上,对于完成书后作业,书上的定义方便一些;对于平常的应用,我的定义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