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感情问题的缠绵悱恻,钱财之事更能叫我们伤筋动骨。当一切问题都以白纸黑字的形式摊在桌面上,这才是对人品和亲密关系的最大考验。想知道他有多爱你,想知道他是否真的坦坦荡荡,那么,去和他谈谈钱的事吧。 婚姻财产如何区分 刘嘉玲的名言:他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很多时候,我们不愿意去面对“钱”这个问题。太伤感情,太伤自尊,太伤面子,太—不像两口子了。 要知道男人是不是爱你,需要看他是否会向你求婚,但要想知道男人的人品,再也没有比分手时候看的更清楚。 结婚的时候你的就是我的,可一旦分开,不是你的,就是我的。 我们毕竟不是生活在童话中,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还有什么比保护自己更重要。在宣誓的时候我们要相信忠贞不渝,在拥抱的时候我们要全心全意,但在签字画押的时候,女人起码要分出5%的精力,算算这笔婚姻的账。 婚内财产 焦点问题:这钱是你的还是我的? 典型案例:陈先生从香港来上海投资多年,并在上海一次性付款购买了自己的住房。结婚后由于夫妻产生矛盾,双方同意离婚,但当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女方要求分割陈先生的房屋,或要求陈先生按房屋现在市场价值补偿一半现金。 引用《婚姻法》: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专家分析:由于房屋是陈先生结婚前购买的,结婚后没有变更产权人或者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房屋仍然应该属于陈先生个人财产,女方是无权主张权利的。 例外情况:如果陈先生将该房屋不是自己居住而是用于出租,那么女方就可以向陈先生要求分割,在婚姻期间因出租该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婚内债务 焦点问题:老公和老婆,借钱还要不要还? 典型案例:赵女士与郭先生于2004年10月31日登记结婚。婚宴举办前,郭先生送给赵女士美金4800元作为聘礼。然而婚后夫妻不断发生争吵。赵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提出,郭先生曾在婚前和婚后各向自己借过一次钱,总额是9万元,要求郭先生归还,并出示了郭先生立下的两张借据:其中一张借款时间为2004年10月12日,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另一张上的借款时间是同年12月10日,金额是人民币4万元。 对此,郭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他以借钱时已是事实夫妻为由,拒绝还钱,此外还要求赵女士返还聘礼。 引用《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否则将视为共同财产。 专家分析:在此案例中,关键是如何界定两笔钱的性质。5万元是郭先生婚前所借,理应归还。但是4万元“借款”发生在婚后,应该确认其婚内借贷的效力,还是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看待? 从借据的内容上看,只是对这笔钱款使用权的约定而并不涉及所有权。因此,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并没有约定,至少约定并不明确,而赵女士提供的证据又不足以证明这笔钱款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这笔借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婚内借贷关系不成立。 赵女士应归还郭先生礼金2000美元;而郭先生则应归还借款人民币5万元;另4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半所有,由郭先生支付给赵女士人民币2万元。 特别关注:为避免将来可能因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产生争执,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以证明是自己婚前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双方对婚前、婚后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做明确的约定,如有必要最好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办理财产协议的公证或见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