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写一些关于我与Javascript的亲密接触的往事和现事,但又每次写了一些后,愈感繁乱,不知如何继续下去,后来一想,干脆就写成一个随笔算了,想到哪就写到哪吧,所以文章中比较混乱和层次不清的地方还请见谅。
早在1998年网络的出现,使我对HTML发生了强烈的兴趣,在使用HTML编辑网页时,发现在超文本标记中居然可以嵌入Javascript程序语言来编写程序并操纵HTML文档,使原本沉静的网页顿时活泼了许多,当时对我来讲真是兴奋不已。
与此同时,使用Javascript语言,标志着我陷入了网页浏览器的寸土而不能自拨。
那个时候,在我学习的环境中关于Javascript的书实在不多,初学时看了一些类似Javascript快速入门的网页电子文档,然后试着在记事本中编写了几个小的脚本程序,在浏览器中一看结果,真是不错啊。接着我收集了大量的Javascript程序,用Javascript程序写的时钟、文字特效、窗口特效、菜单、计算器、小游戏等比较花的东西非常多,我也逐渐走向了这一行列,开始编写复杂的Javascript代码实现类似的效果,甚至幻想着将其它高级编程语言能实现的所有功能都能在Javascript中完成(但这是不可能的,必竟Javascript作为一种脚本语言,开发平台仅被限制在浏览器,而不是于操作系统之上)。
某天,我突然觉得Javascript实在没什么可学的了,我只是利用Javascript做出更新奇的效果?这应该不是我的唯一目的。而且随着Dreamweaver、Flash、Fireworks三剑客的出现,Javascript似乎逐渐有淘汰的趋势。
几年过去了,我对Javascript的认识还很浅薄,并逐渐淡忘了它。直到有一天我在ASP应用程序开发中再次使用Javascript作为客户端的脚本语言后,对它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yjgx007 于 2004.2.26 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