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Equals探索

王朝java/jsp·作者佚名  2006-01-0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Equals探索

--------Java读书笔记(一)

第一节:eqauls 与 = =之异同

1)比较方式角度:

= =是面向过程的操作符;equals是面向对象的操作符

= =不属于任何类,equals则是任何类(在Java中)的一个方法;

我们可以1)Primitive1 (基本类型)= = Primitive2(基本类型);

2)Object Reference1(对象引用)= = Object Reference2(对象引用)

3)Object Reference1 (对象引用) .equals(Object Reference2 (对象引用))

这三种比较

但却不能Primitive1 (基本类型).equals( Primitive2(基本类型));

对于基本类型,没有面向对象中发送消息一说,自然也不会有

方法成员。

2)比较目的角度:

1) 如果要比较两个基本类型是否相等,请用= =;

2) 如果要比较两个对象引用是否相等,请用= =;

3) 如果要比较两个对象(逻辑上)是否一致,请用equals;

第二节:对两个对象(逻辑上)是否一致的阐释:

有人会问:在C++中, 比较两个对象相等不是也可以用==吗?我知道您是指运算符重载,但是很遗憾,Java中不支持运算符重载(java中亦有重载过运算符,他们是“+”,“+=”,不过也仅此两个,而且是内置实现的);所以,对象的是否相等的比较这份责任就交由 equals()来实现 。

这个“逻辑上”其实就取决于人类的看法,实际开发中,就取决于用户的需求;

有人会有看法:“取决于人类的看法”太过宽泛和不严肃,如果某人要两件

风牛马不相及的事物也相等,equals是否也能作出这样的比较呢?我们说可以的

下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这一点:

class Horse {

String Type;

int Legs;

//相等的标准:腿的数目相等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if(this.Legs==((Cattle)o).Legs){

return true;

}

return false;

}

public Horse(String Type,int legs){

this.Type=Type;

this.Legs=legs;

}

}

class Cattle

{

String Type;

int Legs;

//相等的标准:腿的数目相等

public Cattle(String Type,int legs){

this.Type=Type;

this.Legs=legs;

}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if(this.Legs==((Horse)o).Legs){

return true;

}

return false;

}

}

public class Equals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attle c=new Cattle("I'm the Cattle",4);

Horse h=new Horse("I'm the Horse",4);

if(c.equals(h)){

System.out.println(c.Type);

System.out.println(h.Type);

System.out.println("Cattle Equals Horse");

}

}

}

输出结果:"I'm the Cattle"

"I'm the Horse"

"Cattle Equals Horse"

您瞧瞧:牛果真等于了马,为何相等?因为我们定义的相等标准是:腿的数目相等;您会说:“这太滑稽”,是滑稽,可这是人类的看法,计算机可没有滑稽的概念,当然也没有“不滑稽”的概念,我们定义了什么相等标准,他就踏踏实实的为我们实现了;

所以说:相等标准(即需求)一定要定好,否则,滑稽的事可就多了

第三节:equals()缘起:

equals()是每个对象与生俱来的方法,因为所有类的最终基类就是Object(除去Object本身);而equals()是Object的方法之一。

我们不妨观察一下Object中equals()的source code: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注意 “return (this == obj)”

this与obj都是对象引用,而不是对象本身。所以equals()的缺省实现就是比较

对象引用是否一致;为何要如此实现呢? 前面我们说过:对象是否相等,是由我们的需求决定的,世界上的类千奇百怪(当然,这些类都是我们根据模拟现实世界而创造的),虽然Object是他们共同的祖先,可他又怎能知道他的子孙类比较相等的标准呢?但是他明白,任何一个对象,自己总是等于自己的,何谓“自己总是等于自己”呢,又如何判断“自己总是等于自己”呢?一个对象在内存中只有一份,但他的引用却可以有无穷多个,“对象自己的引用1=对象自己的引用2”,不就能判断“自己总是等于自己”吗?所以缺省实现实现自然也就是

“return (this == obj)”;

而到了我们自己编写的类,对象相等的标准由我们确立,于是就不可避免的要覆写

继承而来的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如果您有过编覆写过equals()的经验(没有过也不要紧),请您思考一个问题:

“两个对象(逻辑上)是否一致”实际上是比较什么?没错,或许您已脱口而出:

就是对象的属性(即field,或称数据成员)的比较。方法是不可比较的哦。(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弱智呢?哈哈)

第四节:对一个推论的思考

推论如下:一言以蔽之:欲比较栈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 =;

欲比较堆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equals;

因为(根)基本类型,(根)对象引用都在栈中; 而对象本身在堆中;

这句话又对又不对,问题出在哪,就是“数据”二字,先看栈中,数据或为基本类型,或为对象引用,用==比较当然没错;但是堆中呢?对象不是堆中吗?不是应该用equals比较吗?可是,我们比较的是堆中“数据”,堆中有对象,对象由什么构成呢?可能是对象引用,可能是基本类型,或两者兼而有之。如果我们要比较他们,该用什么呢,用”equals()”?不对吧,只能是”= =”!所以正确的结论是:欲比较栈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 =; 欲比较堆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equals;

因为(根)基本类型,(根)对象引用都在栈中(所谓“根”,指未被任何其他对象所包含); 而对象本身在堆中。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23年上半年GDP全球前十五强
 百态   2023-10-24
美众议院议长启动对拜登的弹劾调查
 百态   2023-09-13
上海、济南、武汉等多地出现不明坠落物
 探索   2023-09-06
印度或要将国名改为“巴拉特”
 百态   2023-09-06
男子为女友送行,买票不登机被捕
 百态   2023-08-20
手机地震预警功能怎么开?
 干货   2023-08-06
女子4年卖2套房花700多万做美容:不但没变美脸,面部还出现变形
 百态   2023-08-04
住户一楼被水淹 还冲来8头猪
 百态   2023-07-31
女子体内爬出大量瓜子状活虫
 百态   2023-07-25
地球连续35年收到神秘规律性信号,网友:不要回答!
 探索   2023-07-21
全球镓价格本周大涨27%
 探索   2023-07-09
钱都流向了那些不缺钱的人,苦都留给了能吃苦的人
 探索   2023-07-02
倩女手游刀客魅者强控制(强混乱强眩晕强睡眠)和对应控制抗性的关系
 百态   2020-08-20
美国5月9日最新疫情:美国确诊人数突破131万
 百态   2020-05-09
荷兰政府宣布将集体辞职
 干货   2020-04-30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逍遥观:鹏程万里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神机营:射石饮羽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昆仑山:拔刀相助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天工阁:鬼斧神工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丝路古道:单枪匹马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与虎谋皮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李代桃僵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镇郊荒野:指鹿为马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金陵:小鸟依人
 干货   2019-11-12
倩女幽魂手游师徒任务情义春秋猜成语答案金陵:千金买邻
 干货   2019-11-12
 
推荐阅读
 
 
 
>>返回首頁<<
 
靜靜地坐在廢墟上,四周的荒凉一望無際,忽然覺得,淒涼也很美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