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广电总局发出的《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的看法
昨天,听朋友说游戏东西和电子竞技世界两个栏目被封杀的消息时,有些不信。当我今天晚五点半后确实没有收看到久违的游戏东西时,我便开始怀疑了。现在,在我看了很多网上的消息和朋友们的评论,才相信这件事是真实的——按广电总局的《通知》,今后我们将看不到任何的电脑网络游戏节目了。
这件事使我不禁联想到前一阵子网吧起火事件,也许有些人已经把它淡忘了,但是我还清楚的记得当事与朋友激烈争论的情景。该事件的后果是,国家大力整顿网吧行业,查封了一大批的非法网吧。虽然当时这对网吧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但从长远来看也是有益的,就当成补习以前没有做完的功课吧,毕竟亡羊补牢也是好的。虽然乍一看手法强硬不近情理,毕竟给很多人带来了损失,但网吧经营的一些弊端也是客观存在的,这至少反映了国家对行业的重视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只是这个使有关部门下决心整顿的原因,让人听起来不免有些尴尬,毕竟火灾所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与其发生地点无关。
时至今日,广电总局的《通知》事件与上次的网吧整顿不免有些相同。其一,在治理整顿前没有一个合理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可依据,大多是根据一些原则性的条文来保证实施,但根据这种原则性条文的执法准确性不能得到保证;其二,损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利益,总给人一种为了一少部分而牺牲大多数人的感觉,一刀切想象严重。
但我发现其中还是有不同的地方,就是网吧现在还有,但游戏电视栏目一下子全被枪毙了。
《通知》中的内容让我感觉有些意思。一句写道:“某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置电脑网络游戏栏目,播出电脑网络游戏节目,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广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保护是正确的,但是这个保护的方法似乎有些过激,我们不妨向外国的老大哥们多学习学习,毕竟我们在有些方面才真正是未成年。还有那句“广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更是让人产生联想的空间,“广大”的概念因为这件事让我对其有些模糊,以前倒是认为只有经过统计后才可以说是多是少,因为这个词的相对性会让井底之蛙与我们在这个词上的理解有所不同。但我想网络游戏节目的弊端也让相当一部分家长看到了它对某些孩子的不良影响,毕竟就中国目前的状况来说,家长们对电视媒体的了解和关注远胜于网络和其他新兴传媒。但如果有一天这些“广大”的群众发现他们的子女在利用PC玩网游或查找游戏信息,而且恰逢他们的子女在学习的成绩上没有达到令他们满意的水平,那么我们又将失去什么呢?我不敢想象,这简直太可怕了。不过,也许那时正赶上某条政策的提出,或某个会议的一些提议,则会对事情产生质的改变,毕竟原则是掌握在一部分人手中的,一切变数都有可能。
我认为有关部门的工作也很难做,毕竟我们人口众多,这才是众口难调。但如果我们推行的政策让相当多的人存在意见,那说明我们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和权力,说明我们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我可不想又让老美找到素材说我们不讲人权。我对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充满信心的,因为我们还处在发展阶段,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我们部门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如何更好的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和研究,绝不能再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粗框化管理。凡事要考虑客观需要,政策不要主观的制定,像“通知”这类的东西简直叫人窒息。在这件事上,“通知”的形式是一种不成熟的做法,它除了显示国家强制力和给人们不满的情绪外,不能为电视栏目的发展产生更多积极的影响,我以后可不想看到一再重复没有创新的节目。我还相信,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具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而且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的实事求是作风也是具备的,但不知为何在这件事上的态度这样的坚决。这件事在很多国家是不可想象的,或许还会被某些教材作为反面事例所引用。我又忍不住想象外国人听到这件事会不会和我们听到朝鲜只有一个广播电台那样感到惊讶和可笑。
希望有关部门更广泛的听取群众意见,对此事有进一步的相关法律出台,规范栏目,并从教育和宣传等多方面出发,充分发挥此类栏目带来的积极因素,避免其消极因素,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
事情讨论到这里似乎又让我感到国家法律有待健全,政府部门职能有待清晰,人民素质有待提高。我们还是有很多东西要学习,要改善,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件事使我们又有了一次成长的机会。我希望我们可以抓住这个机会。
Lava_Leon
20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