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盗版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每年由于非法使用给软件企业造成高达上百亿美元损失,有些国家软件盗版率高达90%以上,并且37%的正版软件在使用中涉及非法拷贝。
软件版权保护对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让我们来看国际市场咨询公司2003年所做的一组数据:2002年,亚洲IT行业创造的经济总额是1750亿美元,估计有将近300万从业人员,每年创造税收950亿美元。如果能够把盗版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就可以再增加110万个就业机会和500亿美元的收益价值。中国在这场斗争中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如果中国IT行业进一步减少盗版行为,4年增长幅度有望达到117%;如果能把盗版率降低10个百分点,则发展速度将翻5倍,达到400%。
盗版无道
这组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内软件版权保护形势的严峻。
盗版损害了整个民族软件产业生存的基础。正如一位业界专家所说:"如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能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外国企业在华的投资数额肯定会更高。"国内外的投资人在向软件企业投资进行决策时,产品受盗版影响的程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因素。
越来越多的国际软件公司在进入亚洲市场时,都首选新加坡作为亚太区的管理中心,因为在亚洲,新加坡是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强有力的国家,软件公司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相对容易。目前这种法律环境正逐步向亚洲其他国家扩散。
版权保护对于中国软件产业尤为迫切。盗版于全球运作的国外软件企业只是伤及皮毛,而国内市场对中国软件企业而言几乎就是全部,盗版就是伤筋动骨甚至生死存亡的影响。虽然业已引进国际软件产业的先进技术与管理,并且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软件产业发展,但是在盗版的阴影下发展到今天,中国软件产业高附加值产品非常少,做通用软件的公司更是少之又少,一些原本非常成功的企业始终没有成长起来,有些甚至销声匿迹,令人扼腕叹惜。
软件产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人。如果软件企业的利润被盗版蚕食鲸吞,连生存都难以维系,又何谈吸引和留住人才?
治乱世以重典
中国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盗版对民族软件产业这种严重的危害性,并且付诸具体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首先表现在立法日益完备。中国对软件版权保护的立法可以追溯到1990年通过的《著作权法》,2001年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延续了相关规定。国务院还专门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行政法规。特别是从2002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业界通称为18号文。目前国内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软件的登记;二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可使用受保护的软件;三是打击盗版,整治市场。
立法奠定了基础,借鉴西方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经验,目前迫切需要将立法的精神切实地执行。2004年初,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知识产权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重申了政府积极贯彻知识产权保护的立场。2004年4月26日是第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中央九部委为此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张旗鼓的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打假专项活动。
在具体的执行中,由于盗版形式多样,反盗版工作应多管齐下。
直接能感受到的是街头销售的盗版,价格便宜、制作粗糙。但一些非常有组织的源头,能够高质量的仿制,以合法的正版软件价格出售,其非法利润甚至高过贩毒。
其次,一些电脑销售商将未经许可的软件预装到机器中,业内称之为硬盘预装软件盗版。企业应保证所拥有硬件及软件集中管理,而且全部向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采购。
软件产业在网络的蓬勃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网络上也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能够轻松搜索到数以千计的侵权网站,其中很多网络都可以找到市面上销售的软件产品。
商业用户何以有责
上述的盗版形式主要存在于生产销售环节,但是和其它一些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有所不同,软件盗版行为也涉及到用户,特别是商业用户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产品行为。在保护软件版权的理论和实践中,追究最终用户责任这一点争议较多。追究最终用户的盗版行为,是否是一种过度保护?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看看软件的特性,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使用上,且非常易于复制,每个用户都能自行复制。版权保护涉及的其他作品几乎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试想个人要复制一本书,不如再买一本,复制一部电影,清晰度不如从前,可软件就完全不一样。复制是版权保护涉及的最主要形式,也是盗版的最主要形式,在知识产权制度中规范使用行为,已经成为各国通行的作法。
就《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追究最终用户责任的条款,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指出:"修改原条例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发展我国自己的软件企业。"
众所周知,创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即在于激励创作者,推动人类知识的创新、传播与转化。如果对盗版听之任之,必然延缓甚至阻止了创新,用户将无法使用更新更好的软件产品。也许单个用户看不到如此长远的前景,但实际上最终还是要伤害到我们自己的产业。就像《无间道2》中讲得那样:早晚要还的。
盗版商无偿占有正版软件商应得的回报,却不承担研发的巨大成本,其成本最终只能摊在正版用户身上。这有违公平的原则,用户将很难得到物美价廉的软件产品,进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盗版抬高了正版的价格,高昂的价格可能造成更多用户使用盗版产品,进一步加重了正版用户的负担。
由于使用软件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为企业降低成本、带来利润,商业用户理所应当象购买其他固定资产一样,购买正版软件。企业应指导员工不进行未经授权的软件复制。如果企业配置有局域网络,并且在服务器上安装了软件供多人使用,应确定有足够的授权。而对非商业用户包括个人和家庭用户,反盗版应以教育为主,引导用户尊重知识产权,购买正版软件。
先贤的教导,君子不饮盗泉之水。长远来看,打击盗版,除了加强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整个社会以及最终用户对软件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势在必行。